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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听到为了护他,身负重伤,奄奄一息的黄柳,再说此话,洪浩只觉一股气血憋在胸口,让他不能说话,憋了一息之后,洪浩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终于放声悲叫:“姐——”
……
这一声悲叫之时,万里之外的昆仑山,突然地动山摇。
一山洞中,头戴纶巾,先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感到昆仑山的摇晃,大叫一声不好。下一刻整个人已经化为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
……
洪浩抱起黄柳,奔向马车。那马夫早已不知跑去哪里躲藏,掀开门帘,只见老夫子正在瑟瑟发抖。洪浩顾不上安抚老夫子,把黄柳小心安置在车内,急声道:“老师,我姐重伤,我们回城找大夫。”
“黄大小姐伤势太重,这返程太过费时,恐怕来不及……还是去不二门吧,他们掌门懂医术。”洪浩此时原是没主意的,听老夫子这样说,那就去不二门也行,总之有一根稻草都是要抓住的。
洪浩自己驾车,也不管马匹尸首,径直朝着不二门的方向疾驰。
……
却说那一剑洞穿黄柳的刺客,意外得手之后便隐匿遁走,也不继续纠缠。他们这种刺客都是临时搭档,说不上交情,都是以配合完成任务为目的。此行任务目标本就是黄家小姐,洪浩、老夫子之流不过是个添头。所以眼见搭档惨死,他却没有丝毫报仇的念头。毕竟就是趁其不备,正面交锋他也怵那水月……原本曾老板交代要伪装成打劫现场,现在也顾不得许多,主要任务完成,回去交差也说得过去。
一路疾行到一小镇,换上早已备好的快马,在天微黑之时竟赶回了巴郡都城。回客栈换了一身衣服,便去曾府找曾半城结账。
曾半城见他一人回来,便问缘由,刺客简短说了经过。
曾半城道:“你确认黄家小姐死了?”
刺客道:“我一剑穿胸而过,绝无生机。行有行规,我断不会诓你。”
曾半城道:“好,我且信你,总算出得一口恶气。”递出银票说:“黄金一百两,各地日丰钱庄通兑。”
刺客接过银票,看也不看,塞入怀中。一抱拳转身便走。
却不料刚迈出房门,一道闪电击中刺客,他连哼都未哼,便已经变为一块焦炭,由自冒烟。
曾半城看得清楚,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偷了邻居家两文钱,娘亲磕头给邻居赔礼的场景。
虽然那个面色惨白的年轻男子已经告诫过他,可很多事情,没有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会是那个万一,尤其是他这么有钱,他用钱解决了无数的事情,慢慢就相信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情。
“娘,我错了。”曾半城喃喃自语。
下一刻,一道闪电,曾半城形神俱灭。
黄府门外,角落阴暗处,一个面色惨白的年轻男子站在阴影里,动也不动。豆大的汗珠不停地冒出,又滴落。其实这天下,元婴境的修士,并不是过江之鲫随处可见。元婴境,是需要天赋、刻苦、机缘等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还要靠时间累积才能达到的境界,足可以称雄一方。可眼下这年轻男子,似乎背负了王屋太行,压得他喘不过气,他能感知到,数千尺天空之上,一把剑正在不停转圈游走,随时可能向他射来。
年轻了男子自言自语道:“我守在此处,并非帮曾半城为虎作伥,而是防止曾半城狗急跳墙,派人过来对黄家动手,连累于我……曾半城咎由自取……上仙明鉴,我还劝阻于他……修行不易,还望上仙垂怜。”
片刻之后,却见面色惨白年轻男子身形一松,竟站立不稳瘫软在地,却面露喜色,旋即对空跪拜。拜了三拜之后,身形一晃,消失不见。
……
野猪岭,长荣镇。
“卖光了,收摊——”声如洪钟,响彻云霄。小镇的居民似乎习以为常,都知这是公孙大娘的猪肉铺每日关门歇业的吆喝,意在告诉大家不要再白跑一趟了。随着声音响起,一名看着老实巴交但身材健壮的小伙从后院冲出来,开始给肉铺前的大窗一块一块上木板,原来却是一个前店后坊的铺子。
只见那公孙大娘,约莫五十来岁,却比一般男性更加高大魁梧,浓眉毛,三角眼,塌鼻梁,血盆口,一身肥肉怕是三百斤往上。手臂便有常人大腿粗细,那大腿更堪比常人腰身。此刻双手叉腰,正对着上木板的小伙开骂,气势神态,端的是一位盖世英雌。
老英雌不满小伙上板速度,骂道:“狗日的你干点活磨磨蹭蹭,吃饭倒是快,两口刨一碗,两口又刨一碗,老娘早晚被你这狗日的吃垮……”
那老实巴交的小伙自顾自做着活计,却不搭话,看来早已习惯公孙大娘的谩骂,或者说早已麻木了。
公孙大娘往内院走去,像移动的小山一般,身体虽重,但步幅却是不慢。咚咚咚,直让人觉得像是地震来了。嘴里兀自骂道:“狗日的,上好板子赶紧进来做饭,惹老娘不高兴了,把你狗日的塞到猪欢喜里面去……”
此刻,一辆马车疾驰而来,停在了猪肉铺门口,正是洪浩他们一行。
老夫子探出脑袋,向那小伙道:“敢问小哥,这里可还是公孙大娘的猪肉铺?”
那小伙点头说:“正是。”还没等小伙问有何事,老夫子倏地跳下马车,回头对洪浩说:“抱上黄家小姐,跟我来。”边说边往大门去,嘴里大喊:“公孙大娘,故人来访,大娘,大娘……”
洪浩自然知道时间紧急,按老夫子吩咐,小心抱起黄柳,跟着老夫子一路向后院而去。
公孙大娘刚到院内,听见外面老夫子的喊声,大不耐烦,转身迎上前去,想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在这里大呼小叫,正要发作,看见老夫子领着洪浩匆匆进来,神情焦急。再一看洪浩抱着的黄柳,便明白了八九分。
也不多说,把他们引进屋内,让洪浩把黄柳放到床上,伸手一探鼻息,却道:“难办。”一手捏开黄柳嘴巴,从怀中摸出一颗红色小药丸塞了进去。又说:“这药能吊命三天,你们回去另请高明。”
洪浩听到“难办”二字,便扑通一声就跪在公孙大娘面前,流泪道:“求老前辈一定相救,只要能救得我姐姐,无论怎样我都可以。”
“哦,要你的水月剑也可以吗?”公孙大娘随口问道。
洪浩大惊,此刻水月收在怀里,并未展示,这公孙大娘却能知晓,仅凭这一点,就能判断她绝非一般人物。也更加相信她有神通能救姐姐的命。
洪浩却无迟疑,从怀中掏出水月,双手托举道:“这是我一个……一个朋友所赠,原本答应好好保管,但只要能救我姐姐,我愿意献上。”心里暗想“唐绾姐温柔善良,如果知道我拿水月救人,想必也不会责怪于我。”
“认主之物,我拿来有屁用,还不如老娘杀猪刀好使。”公孙大娘瞥了一眼水月,并没有伸手去拿,又道:“不过你这孩子有情有义,肯用上古神兵换一条凡人之命,老娘倒是没想到,很好,很好。”
洪浩见公孙大娘不接水月,心里惶恐,此刻也顾不了那么多,但凡能救黄柳,教他一命换一命也是肯的。当下说道:“小人还有一件东西,是爷爷遗留于我,说是宝物,但能救得姐姐性命,我愿献给前辈。”说罢收起水月,解开腰带,掏出那形如鹅蛋的宝物,双手递给公孙大娘。
这次公孙大娘却伸手接了,道:“什么宝物,能让老娘我不能发觉?莫不是你爷爷哄你好玩。”便拿在手里端详,初看时甚是随意,看了一会,突然“咦——”了一声,一张大饼脸逐渐严肃,过会再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洪浩看了个遍,最后激动大叫:“狗日的,老娘要发达了!”最后这句,声似炸雷,直把收拾好铺子,刚进来的老实小伙吓得一哆嗦。
老实小伙战战兢兢,还是硬着头皮道:“师父……可要留客人吃饭?……我好下米。”
公孙大娘睁大一对三角眼,怒喝:“你狗日的眼睛糊了猪油吗?没看见贵客在此?把腊肉也煮上一块。”
那老实小伙哦了一声,飞快跑走,怕慢一点又要挨骂。
公孙大娘转头,把那鹅蛋宝物塞回洪浩手里,又双手把依旧跪地的洪浩扶起身来,堆出一张笑脸,柔声说:“你姐姐的伤,不过些许小事,无非费点修为功法,你只需答应我一件事,我保你姐姐三天之后活蹦乱跳,完好如初。”
洪浩大喜道:“便是用我命换姐姐命也是可以,前辈请讲,小人无不答应。”
公孙大娘道:“呸呸呸,童言无忌,莫说那些凶险话,我的事情简单得很,只要你答应做我徒弟就行了。”
洪浩原本以为,连水月都瞧不上的前辈高人,提出来的要求应该是千难万难,却不料竟是如此简单,一时愣住。
公孙大娘见洪浩不说话,一下急道:“你要是为难,我代师收徒,做我师弟也是可以的”见洪浩还在发呆,一跺脚道:“实在不行,我拜你做师叔……”
洪浩见她越说越离谱,赶紧噗通跪下:“师父之上,请受徒儿一拜”说罢磕了个响头。
公孙大娘哈哈大笑,高兴得手舞足蹈,让人不得不担心这房子会不会被震倒,过了好一会,才控制住情绪……忽现扭捏尴尬之态,细声细气问向洪浩:“好徒儿,你叫什么名字……”
一直在一旁呆看的老夫子连连摇头,暗忖:“连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就急匆匆收做徒弟,这公孙大娘也真是绝了!”叹息一声说:“他叫洪浩,洪水的洪,浩然的浩。”
“真是好名字。”公孙大娘笑眯咪道。
老夫子暗自腹诽:“看公孙大娘此刻这捡到宝的欢喜劲儿,恐怕说叫狗蛋她也会觉得是好名字。”
……
野猪岭有一山峰名为鬃毛峰,只因此峰细长笔直,寸草不生,峰顶不过圆桌大小,从未有人能攀爬到此。
但此刻,一头戴纶巾,私塾先生模样的中年男子却站在鬃毛峰顶上,微笑着喃喃自语:“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大娘,你修行又精进了,竟能看出老夫端倪。也罢,让你得个便宜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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