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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阅兵,怎么,大秦以前的皇帝不做的?”程凉奇怪。
“啊,你是说摆个样子给他们看看?”张道一又问。
程凉想起后世的军演,摇摇头:“仅仅是看看可不够。你要预设场景,比如现在我们在攻城,炮该如何使用;野战又该如何用,还有守城,水战,面对骑兵……”
“哦,明白了,就是烧钱!”
“……”
程凉有点想锤他,但又不得不承认其实他掌握到了精髓。
“对,是烧钱,但是要比你的烟花烧得更有声势,现在要烧得满朝文武谁也不敢再砍你们的预算,将来要烧得天下宵小皆不敢与朝廷作对,更远的将来要烧得四海列国皆对我大秦有敬畏之心。”
“只要银子足够,你就请好吧。”张道一挺高兴,他现在特别喜欢放炮,每天不打两发心里就少点什么。
那种十几门炮连续不停一直打的场景,他梦见过,但害怕被程凉砍头,一直没敢实施,现在程凉发了话,还承诺会接着给他钱,他当然求之不得。
“另外还有个东西要给你。”程凉停住脚,示意沈宽带着人先走。
张道一看着诺曼他们走远,撇了撇嘴:“什么东西还这么神秘。”
程凉从怀里取出一个布包裹,这东西在她身上硌了好几个月,终于能重见天日了。
“这个东西叫做枪,是从比大罗更远的圣光帝国传来的一种武器。你可以理解为缩小版的炮,它的弹药应该也是跟火药有关,但其中的机括更为精巧。哀家见过它的威力,百步之内,一个寻常的孩童便可靠它杀死一个禁军士兵。”
“嘶——”张道一倒吸一口冷气,然后猛地闭上眼睛,顺便捂住了耳朵,“没听见,没听见……这种东西你们皇家自己保管啊!跟我说干嘛!”
程凉:“……”
这人真的是有病!”
“你要是让哀家错过了蹴鞠比赛,哀家就砍了你。”程凉淡淡的说道。
张道一放下手,苦着脸:“道爷我要是捣鼓出了这东西,还能有自由吗?”
程凉很奇怪:“你现在都参与炮的制作了,你还想要啥自由?而且你一个落魄道士,荣华富贵于你都没啥意义,留在长安参与男人最浪漫的工作难道不快乐吗?非要自由的话,等你修仙成功,就没人管得着你了。”
“那你不会卸磨杀驴吧。”
“不会,哀家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你做。不出意外的话,在你修仙成功之前,你都得一直干活。”
“那道爷我看看吧。”
张道一闷闷不乐的接过那把枪,拨弄了两下就被吸引住了:“这东西设计得还挺巧妙的,有点像墨家那档子人弄出来的。不过劳什子的圣光帝国也有墨家?”
圣光帝国的设计肯定跟墨家没什么关系,但程凉还是挺好奇:“听你这话,咱们大秦还有墨家传人?”
“有啊,多得很。”张道一头都没抬,“墨家当年是大楚的国学,就跟儒家是大汉的国学一样。现在所有的读书人都是儒家子弟,相同的,大部分匠人都是墨家子弟。只不过墨家的手艺都不好学,就连矩子也不可能全部学得完。
大部分的手艺都是落在不同的人身上。后来大楚没了,后世的王朝大力围杀墨家子弟,大家就带着各自的手艺隐姓埋名各自逃窜,然后一代一代就传成普通的工匠了。后来莽帝继位,重新收录过一次墨家图谱,当时收录了两百多项。
然后再对着图谱去找人,发现有很多手艺都是有传人的,而且墨家子弟之间相互也有联系。莽帝死后这件事被搁置下来,但图谱有好几份,龙门寺的藏经阁和我们龙虎山的藏经阁都有抄本。上回做炮遇到点麻烦,我就回去把它偷出来了。”
“所以,炮厂现在有墨家子弟?”
“叫墨家传人,除了手艺是墨家的,别的东西已经没有了。”
“等军演完,带来见见哀家。”
“行吧。”张道一没研究出什么名堂,将那把枪包起来塞进怀里,“这东西道爷我可以带回去琢磨吧。”
“嗯,但是不要被太多的人知道。如果有进展,首先告诉哀家。否则……”
“砍了我是吧!知道了,知道了……”张道一摆摆手,又忍不住去摸怀里的包袱,“本道爷又不想当什么武林豪侠,私藏这玩意没用。而且本道爷知道,跟着你混,肯定会有更多好玩的东西——还是那句话,要是有进展,你银子得给够!”
程凉也不知道让这货掌握这么重要的技术合不合适,但在她认识的人当中,最清心寡欲且没心没肺的除了张道一,还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就连玄清和乾元道长都不行。
张道一快乐的跑了,也不知道交代他的事儿他还记得多少。
不过今天跟他说这些,也只是尽协商的义务,他不反对就可以了。接下来涉及到新炮厂建设、搬迁以及正式军演,还是需要她这边去跟进的。
程凉把这把枪交出去,心里的担子便卸下了一半。
她最担心的是有一天圣光帝国船坚炮利的出现在国门前,而他们还只有大刀长矛,甚至还没有脱离蛮荒。特别是那边的统治者显然不是什么热爱和平,追求进步的仁慈君王,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毁掉这个世界。双方之间的冲突也好,迟早都是会发生的。
紫苏跟有福一起站得很远,见他们说完了,才迎上来:“主子,张道长不跟我们一起去看蹴鞠吗?”
“不用管他,我们自己去就是了。”
程凉刚走上蹴鞠场旁边的看台,下面就响起了海啸般的欢呼声。沈宽的吼声声特别明显,另外还夹杂着至少二十个人的声音。
她一直走到了那些人身边,他们才猛然一惊,连连扭身拱手:“草民……”
“平身,平身!”程凉随便的摆了两下手,人已经凑到了沈宽身边,“几比几了?”
“刚开始,哪有这么容易得分。”沈宽坐在看台最边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球场,盲摸着将瓜子往程凉那边推了推,“红衣服是文人院的,蓝衣服是匠人院的,每队十二人,那两个圆洞洞是球门,叫风流眼。比赛刚开始五分钟,目前是匠人院的占上风。”
“哦!”程凉熟练的拉过椅子坐下,抓了把瓜子,“那老规矩,我压文人院,一顿火锅。”
“那你可输定了。”沈宽咯咯直笑,“你那个侄媳妇的弟弟有点厉害,我压匠人院!”
程凉自家爹妈不看球,但沈宽家从爷爷辈就是资深球迷,尤其是足球,每一届世界杯、欧亚美洲杯、欧亚冠是全家必看的,平时她们各自在五大联赛中也有自己支持的球队。
她做为沈宽从小到大最铁杆的闺蜜,跟她在一起看球看多了也被熏陶成了半个球迷。
蹴鞠到底是不是现代足球先驱,这在后世有很多争论。
但就程凉自己看这一场来说,她觉得至少有异曲同工之妙。
大秦的蹴鞠场地宽十二丈,长三十五丈,两端各有一个离地一丈、直径三尺的圆环,两队各有十二人,分七个位置。
“球头就相当于前锋,骁球相当于边锋,头挟相当于前腰,正挟相当于后腰,左竿网相当于左边卫,右竿网相当于右边卫,散立有点像自由人。”沈宽看完了还在意犹未尽的分析,“我觉得整个都很好,观赏性对抗性都很有潜力,就是没有门将,这点可以改进。我一直觉得门将是神来之笔啊!”
“你打算把它改造成足球?”程凉问道。
她支持的文人院最后是三比五输给了匠人院,但整场比赛看得人热血沸腾,真要说起来,那球在空中飞来飞去的样子比足球比赛还多了不少艺术性。
沈宽脑袋要得像拨浪鼓:“为什么要改,我觉得这项运动一点不比足球差啊!”
程凉满意的点了点头:“我也觉得,但还可以完善一下,要是有时间的话……”
沈宽猛地一抬头,眼睛亮得像是点了五百瓦的灯:“有时间啊!我很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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