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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书说:“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故名立夏也。”
中年女人打开长方形的门,她是这间长方体包子店的老板娘。
烧水,和面,发酵,上笼。
等待着一张张钟爱包子的口。
包子铺总是迎来一个漂亮的姑娘。
仅仅是漂亮无法形容的,倾国倾城,或是更美的什么形容词,老板娘没文化,形容不出,但是心里很喜欢。
漂亮姑娘男人女人都喜欢,何况是绝美的姑娘。
“阿姨,来两个鲜肉包子。”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一张樱桃小嘴上蹦出来。
对上一双水雾缭绕的桃花眼。
老板娘给姑娘打包好,递给她。
林酒儿接过包子,对老板娘说:“阿姨,您这家的包子最香了。”
在老板娘喜悦的笑容中,林酒儿踩着长方形的路面走着。
划开小长方形的手机,小嘴惊呼道:“今天立夏了么,天啦,又到夏天了。”
林酒儿第一个想法就是,天啦,蚊子又要来了。
于是她又有了小小的烦恼。
她总是有很多小小的烦恼,只是昨天的烦恼今天就忘了,今天的烦恼明天就忘了。
她看到昨天看起来很像电影明星的那个女人和夏诗宇一起坐上了四个轮子里。
原来他们是情侣啊,还挺登对的!
林酒儿经常碰到夏诗宇,对夏诗宇的外貌评价还是很高的。
至于其他方面的,没有和他深交过,不好论长短。
夏诗宇和张春美穿过层层光和影,终于来到公司那个大长方体面前。
“夏总监早!”夏诗宇已经是运营部副总监了,主要负责运营部a到c组的所有事宜。
“早!”夏诗宇漫不经心地说。
从一些角落里投来一些稀疏的眸光,眸光里带着八卦,尤其是投向张春美时,直接带上了鄙夷。
张春美当小三的事本来就有一些人看到,再加上他们这些嘴,弄得公司人尽皆知。
张春美精致的脸不由低垂下来,眸光里带着黯然。
夏诗宇随意地扫视一下四周,慵懒地说道:“当小三的后果你已经承受过了,这些不相干的人要是对你有什么看法,你就当是个屁,把它给放了就完了。”
张春美抬起额头,朝夏诗宇认真地点了点头。
“好了,有什么事,你就找你们组的主管,强子很早以前就跟着我了,你可以放心地问,或者问我也可以。”夏诗宇慵懒的眸子洒落无所谓的眸光,俏皮的嘴唇蹦出话语。
“嗯!”张春美温顺地点点头,坐到一个工位上。
“你先适应下,我去抽根烟!”夏诗宇慵懒地朝张春美一笑,转身离开。
张春美恭恭敬敬地坐着,她很珍惜这份工作。
张春美满怀喜悦地拿出长方形的手机,划开屏幕,打开微信。
置顶好友只有张春丽和楚雨菱,现在又多了个夏诗宇。
张春美在张春丽的微信下迟疑了片刻,姐姐现在肯定在睡觉。
于是张春美只给楚雨菱发了微信,“雨菱,青梅竹马的朋友帮了我很多忙,我很感激,我应该怎么报答他?”
在一个长方体的公司里,楚雨菱正在发布招聘信息,她是管人事的。
长方形的手机上接收到了信息,楚雨菱素雅的美眸用余光看了一眼。
是张春美发来的,应该不是什么重要信息。
忙了约半个小时,她放下手中的工作,休息一下。
打开消息栏,一个个地回复,都是些平常的交流,楚雨菱也只是简单礼貌的回答。
点到张春美的消息,迅速扫了一眼,楚雨菱也不禁摇了摇头,想都没想,这么幼稚的问题,根本不需要她思考,“你请他吃顿饭,或者给他买件礼物。”
如果喜欢他的话,其实还可以请他去看电影,或者找个浪漫地方和他约会,顺便还能测出对方的心意。
不过张春美并不是她很重视的朋友,她也懒得教她。
退出和张春美对话的界面,回到主界面。
楚雨菱的眸子停留在陈晓歌的微信上,她的眸子一点一点温柔下来,温婉乌黑的眸光里还荡漾着一抹微甜。
“吃早饭了吗?”楚雨菱也不知道该问什么。
“早晨煲了一些清粥,很养颜的,明天我给你带点。”陈晓歌知道女人很看重自己的容貌,所以故意这么说。
“嗯!”楚雨菱立马就回复了,心中还带着一抹甜蜜的羞怯。
楚雨菱不知道再说点什么,心里有些微急。
如果是应对其他的人际关系,楚雨菱有很多从容的做法。
但一想到陈晓歌,心就有些微乱,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实在想不出什么调皮或者浪漫的话,让她和陈晓歌的聊天中增加甜蜜与趣味。
陈晓歌温和地翻着书页,其实他对楚雨菱的感情与楚雨菱对他的感情是不一样的。
陈晓歌视楚雨菱为很好的结婚对象,而楚雨菱视这份感情为爱情。
婚姻和爱情是有很大区别的。
好的婚姻,夫妻之间是搭档也是伴侣,如果这两样都能满足,二者就是伙伴。
如果两个人互补性特别高,视彼此为不可或缺,不能替代的一员,那就是另一半。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产生爱情,那就是水乳交融,不分彼此了。
但爱情的产生纯粹要靠运气,并且维持的时间极短。
所以对于婚姻中的爱情,陈晓歌是随缘的。
爱情是随运气的,但婚姻却要两个人共同努力和建设。
相对而言,婚姻是比爱情更有趣的事。
道理懂得多了,没有活得古板,反而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出无限的趣味,这就是陈晓歌。
婚姻的态度是比爱情更温和的,因为它是来日方长的。
有人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比如楚雨菱。
但婚姻中的人却更从容,更智慧,比如陈晓歌。
不过这不代表陈晓歌不注重调情。
对于爱情中的男女,也许觉得浪漫和幽默是常态。
但陈晓歌只是把这些东西当佐料。
就像有人说,浪漫和幽默,约会和旅行是爱情的保鲜剂。
但陈晓歌却把这些当作婚姻的调味品。
楚雨菱的性格,陈晓歌很是清楚的,温和的眸子望了一眼微信,就能想象出楚雨菱大概的神态。
爱情中的浪漫不用赘述。
婚姻中的浪漫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比如说最简单的浪漫,就是两个人合作做一件事。
或是共同做一顿饭,或是去陶艺馆共同做一个陶器。
或是共同资助一个山区的小孩,或是共同抚养一只猫。
这些都是最简单的浪漫。
而一起看电影,滑冰,去江滩等等,反而是可以忽略的事情。
“晚上可以一起去做顿饭!”陈晓歌在微信上说道。
陈晓歌自己有一套独立的房子,暂时给弟弟和弟媳在住。
弟弟在外地工作,弟媳单独在家。
“晚上我让我弟妹来看下书店。”陈晓歌回道。
“嗯,去你家吗?还是去我房子里?”楚雨菱问道,心中有些忐忑,如果去陈晓歌家里,要见他父母怎么办?
她不怕见他父母,只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还有套房子,就去我那套房子吧!”陈晓歌回道。
“好,听你的!”楚雨菱烧得一手好菜,特想烧给陈晓歌吃。
陈晓歌发了一个微笑。
温和而从容地合上一本长方形的书。
修长的手指又划了划,在微博里面扫了一下。
刚好遇见何梦发了新微博,“人要先感性再理性”。
陈晓歌发微博私信给她,“怎么了,最近又有什么深刻的感悟了吗?”
在长方形的空间里,何梦也刚好在看微博。
看到“落笔成歌”在微博里问她,何梦好看的桃花瓣一样的嘴唇里挂上一抹妩媚的笑容。
最近太忙了,基本上所有主管副主管的活都是她一个人在做,那个花笙根本就不管事的。
何梦问“落笔成歌”,“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落笔成歌”回道,“我先说一下你的意思!”
何梦饶有兴趣地回道:“好,你说!”
“落笔成歌”回道:“所谓感性,无非就是对幸福和悲伤的感知上特别敏感。”
这基本上是句废话,所以“落笔成歌”继续回复:“但是这世上任意的一种感情最终的指向一定是幸福。”
这句话如果是别人看来,一定是满头雾水,不知道讲的是什么。
但这恰恰是何梦自己最近的所思所想,也是她对自己近三年生活经验的一种总结,所以她知道“落笔成歌”说的是什么意思。
在何梦看来,一个人在生活中经历的感受可以分为三种:平淡、痛苦和快乐。
但这些感受何梦都能品味出幸福的味道。
首先快乐自然不用多讲,这个词本身就经常和幸福划为等号。
平淡呢,平淡就是无滋无味,寡淡如水,怎么可能会幸福呢?
不要说什么人间至味是清欢,那不过是书本上的一句话,根本无法证明什么。
所以何梦就开始体悟,从品味一杯水,到只吃清淡的中餐和晚餐。
让平淡成为一种习惯。渐渐地,竟然真的生出了甜味,水是清甜,蔬菜是甘甜。
她基本不喝饮料,也不吃水果。这就是她对平淡即幸福最好的体悟。
好吧,平淡也说得通了。
那痛苦呢?
她经历过妹妹离开人世的痛苦,经历过择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结婚的痛苦。
但最后都归为平静,人生的痛苦难道不正是人生的波澜吗,人生的波澜不正是人生的精彩吗?
所以这些痛苦不正是人生的幸福吗?
何梦就知道“落笔成歌”一定能读懂她的话,然后微笑地回道:“你只说了感性,却没有说理性。”
“落笔成歌”回道:“理性其实就是感性过后的一种收获,既然任意一种感情最终的指向都是幸福,那对于人生中的总总遭遇就不用挑挑捡捡。”
何梦望着“落笔成歌”的回复,内心很欣慰,不亏是她的精神知己。
不过她还是故意问道:“那如果不挑不捡,那人生不就过成了得过且过,逆来顺受了吗?”
“落笔成歌”回道:“那理性就会发挥作用了,理性使你可以趋利避害,成为更好的自己。同样的,在你成为更好的自己的过程中,痛苦、快乐、平淡也会逐一呈现,但对于你而言,却都是幸福。”
何梦看到这样的回答,简直觉得“落笔成歌”在自己大脑里安了监控。
何梦于是自然地问了一句:“那你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梦有些期待了,既希望“落笔成歌”和自己想法一模一样,也希望和自己的想法完全不同。
“落笔成歌”回道:“我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果然不出何梦所料,每一次“落笔成歌”都会给她意外。
“落笔成歌”直接继续回道:“你是从感性到理性,我却是从理性到感性。”
何梦看了看“落笔成歌”的回答,仔细想了想“落笔成歌”的意思。
于是问道:“你是指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回归感性?”
“落笔成歌”回道:“你理解的不错!”
何梦嘴角露出妩媚的笑容,因为“落笔成歌”说他的想法和她的想法相反,其实实质上却是一致,这是第一次他和的她的想法一模一样。
陈晓歌打下最后几个字以后,直接放下了长方形的手机。
其实他是“骗”了“梦如南筏”,他的“理性之后再感性”,并不是何梦理解的意思。
但他真正的意思,“梦如南筏”想必是理解不出来的。
因为“梦如南筏”和他的生活经历不同。
陈晓歌读了太多的书,懂了太多的道理。
所以他有了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通透和理性。
这种理性本可以使他超然物外,不食人间烟火。
但陈晓歌拒绝了。
他决定从世界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的桃源回归红尘,回归俗世。
而且选择将桃源与尘世融合,变为一种辽阔的温和,与无限的温暖。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陈晓歌面前都愿意对他倾诉,因为他理解所有人。
然后为他们指明一个方向。
人们看见陈晓歌,总会觉得遇见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而这种错觉恰恰是因为陈晓歌不急于向他人展示他自己的想法。
而是完全地理解和解读他人的想法,并表现出我和你不一样,但其实我又和你一样的姿态。
这样的陈晓歌,谁不愿意与他亲近呢?
何梦朝着陈晓歌的回答静默了很久,这是一种极致的喜悦。
人们总说,真正的自我一定是孤独的,可偏偏有一个他,让她觉得前路有个人,与她同行。
“梦姐,你说那个花生又在搞什么幺蛾子,准是又在寻思勾引哪个男人吧!”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说道。
这个男孩子还在读大三,据说曾经还是抖音上的小网红,只不过后来不火了。
何梦眸子里透出淡淡的妩媚,说道:“是不是觉得客户太少了,要不要把我的客户都给你,提成还是归我?”
“梦姐,你也太黑了吧?”男孩不敢再和何梦搭话。
“梦姐,你来一下!”不远处,花笙伸出白皙娇嫩的手臂,向何梦招手。
何梦眸子里透出疑惑,最近这个花笙把一切业务上的事情都交给她做,她自己整天与公司高管勾搭在一起,几乎不会找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梦姐,我要出去一下,组里的事劳烦梦姐你了。”花笙客客气气地微笑道,漂亮的眸子里透出清新可人的波纹,煞是好看。
“行!”何梦心里一阵摇头。
花笙今天要去参加一个聚会,没有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聚会有夏诗宇。
攻略夏诗宇,既是老板的指令,也是她自己的追求。
热闹的长方体空间里,一桌桌事业有成的人士。
要么就像是夏诗宇这样的很有潜力的青年。
一个发福的中年男人端起弧形的玻璃杯子,说道:“这一桌都是龙城的青年才俊,哈!”
中年男人脸上生出浓烈的笑,说道:“来,我们喝起来!”
姓冯的女子端起杯子站起来,笑道:“有胡老板在这里,我们这些人哪里称得上才俊啊,我看,我们都是草包才对!”
中年男人称赞道:“不愧是龙城有名的大美人,人美,嘴也甜。”
花笙自然也不甘落后,她的清纯漂亮本身就可以和冯姓女子的性感妖娆分庭抗礼。
花笙举起酒杯笑道:“胡老板客气了,我们龙城有名的企业,哪家没有胡老板的股份,龙城能和胡老板一样有这么大财力的,都找不出几个人呢!”
中年男人笑意更甚了,说道:“早就听闻秦总手下有一个大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中年男人口中的秦总就是花笙背后最大的老板,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不少,但在公共场合说出来的绝对是第一个。
底下许多青年男女却纳闷了,秦总是谁,龙城有这么一号人物吗?
夏诗宇望着底下众人对姓秦的一无所知,不禁摇头到,这些人想往上爬,估计也爬不了多高了。
如果什么消息都要等到别人亲口告诉你,那绝对会丧失很多机会。
夏诗宇端起酒杯,说道:“胡总,和女人们喝酒终究是喝不痛快,来,我敬您。”
说完,夏诗宇一口干了酒杯中的酒。
中年男人看着夏诗宇,欣赏地说:“早就听说嘉亿的夏总监年轻有为,是个人才,有空来我公司坐坐。你要是在嘉亿待腻了,来我这儿,什么职位,你随便挑。”
夏诗宇笑道:“胡总,捧杀我了,我再敬您!”
到了和中年男人这样地位上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尽管夏诗宇心中不会尊敬对方,但表面上一定会给足对方面子。
不知不觉,已经吃了两个小时,人分为几波又赶下一场。
在接近凌晨一点的时候,男男女女才开始离开。
大老板们基本上都走光了,剩下一些年轻男女。
当然,一些漂亮的女子和已经人到中年的老板们一同离开,这一切也是尽在不言中。
出奇的是,艳名在外的冯姓女子与在同事眼里总是勾搭男人的花笙却没有离去。
其实越是这种名声不好的女子,私下越是洁身自好。
她们只是把美貌当作事业的辅助,但真正需要她们奉献自己时,她们往往不会如此做,除非换来的是她们真正想要的。
她们绝不会拿美貌换一个只是男人的附属,她们从不是谁的附属,她们只是她们。
从这一点看,她们倒是比何梦更灵活和大胆。
只不过,何梦从不把自己当女人看,她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女人。
何梦选择的是人的活法,而冯姓女子和花笙选择的是女人的活法。
“夏总,不送送人家吗?”花笙一双清纯的眼眸里柔情百转,黏在夏诗宇身上。
冯姓女子瞥了一眼夏诗宇,笑道:“噢,两位真是郎才女貌啊!”
冯姓女子明显不打算与花笙争风吃醋,她有她自己的自信。
夏诗宇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花笙,也不搭理她。
首先她不过是姓秦的那个男人的一条狗,然后她也不是夏诗宇喜欢的类型。
但他也没有屁颠屁颠地滚到冯姓女子的身边跪舔她,她或许很是夏诗宇的菜。
不过爱情在夏诗宇眼里永远只是调味剂而已,它没有那么重要。
“我倒觉得,冯大美人才是真正的美人。”夏诗宇只是一句不咸不淡的恭维。
“哼,没一句真心话!”冯姓女子娇嗔道。
“冯小姐,我送您回家吧!”一个衣着得体,很是儒雅的青年男子朝冯姓女子说道。
冯姓女子故意瞥了一眼夏诗宇,说道:“夏先生可别拂了美女的好意,不然有你好受的!”
然后冯姓女子就任由儒雅男子送她回家。
“夏总!”看见冯姓女子远去,花笙朝夏诗宇喊了一句。
“花生小姐啊,你别老是跟着我,我现在可是个醉汉,小心我发酒疯可是要打人的!”夏诗宇漫不经心地说道。
夏诗宇自顾自地打了一辆车,把花笙一个人留在那里。
一个英俊的青年开着车要送花笙,花笙淡淡地回了一句,“不用你管!”
然后,她也招了一辆车,气鼓鼓地走了。
从车上走下,夏诗宇独自点燃一支香烟。
红色的火光一下就在黑暗里灼烧起来。
走了一段小小的路,烟已经烧到了尽头。
夏诗宇灭烟的习惯与人不同,他喜欢用手指上的肉掐灭烟头。
虽然这样,手指上会有灼烧感。
但他偏偏喜欢这种疼痛感。
夏诗宇感受着手指上微微的疼痛。
每个人都是亡命之徒,我们的一生,终将都是从生走到死。
在这一条由生到死的必死之路上,必然会经过伤、病、离、苦。
但那又如何呢?
夏诗宇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容,烟头上的火光被手指捻碎,散成一束飞离的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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