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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无字江山 > 第1153章 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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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人都是被逼出来的,我的黑客技术原本一直初级,遇到杜小丙这个顶级黑客高手以后技能迅速长进,关键她给我制定了一套十分适合我的训练方法。但是还是中国那句古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杜小丙当然可以手把手教我各种技巧,传授各种经验,可如果我需要那种填鸭式教育,那么永远也成不了一个顶级黑客。

    顶级黑客需要天赋,先天天赋,我显然具备这种天赋,虽然到现在我自己都不承认。对于杜小丙来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她一看我出手就知道我有没有天赋了。她的性格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跟我争执,她除了设定训练大纲和方法以外还给我设定了不同时期的攻克目标,这对我才是最管用的,我属于那种不怕难度就怕不给难度的性格。所以到现在我已经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在灰房子里为所欲为了,当然我可以攻破灰房子的软件防御一个是有蟾蜍帮助,一个是灰房子的硬件掌握在我手中。再厉害的软件防御也必须有硬件保障配合,否则根本就是无根浮萍,没办法走远的。

    我第一眼就喜欢视听室的装修风格和功能设置,于是这里很快成了我在灰房子里的老巢。我在这里头一次听到了妹妹的声音,倘若不是我爸用的还是老年机那么今天我一定会视频看看小蝶的样子。小蝶说从未在爸爸那边看到过我的照片,我想那不是因为他的绝情无情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他们对我最好的保护就是跟我彻底隔离。

    对于父母来说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可是十几年来他们却不得不这么做,只能把我的样子深深印刻在脑海里。小蝶什么样子呢,首先她一定很漂亮很聪明很可爱很懂事,因为无论继承谁的基因,哪怕像我都不会难看笨拙。我爸年轻的时候也被很多人成为帅哥,他是那种刚毅又清秀的帅,他和我妈要是稍微收拾一下绝对没有人敢说他们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我妈有洁癖这件事拖累了我爸的个人卫生表现,实际上他也很爱干净,不管衣服鞋子多破旧总是一丝不苟洗的干干净净,头发和双手也总会在下工以后洗的干净。哪怕工地上根本没有热水,就用凉水。其实工地上用电相对来说还算自由,晚上得用电褥子,烧水有热得快,办法很原始但是效率还是很高的。

    我爸的个子在农村他们那个年代绝对算高的,一米八,虽然没有我高,但是不能完全比较的事情。偶尔我也在想比我的道士叔叔更加一表人材的父亲,如果不是娶了我妈,那么会不会成为唐家的掌舵人?

    我认为他有那个天赋和能力,因为他能够吃最苦的苦,仍然坚守自己的底线,仍然对自己的妻子孩子负责到底。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做不成的?

    他看起来老实懦弱实际上特别有骨气,只是这种隐藏起来的骨气在许多年后才被我发现。关于父亲的事情我总是想不起太多,因为从小我妈就是我世界的中心,我妈占据了几乎我所有的记忆和回忆。我爸则总是那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他们俩偶尔也会拌嘴,但是声音一定很小,声音很小的拌嘴与其叫做拌嘴还不如说是有商有量,稍微夸张一点则叫举案齐眉。

    可我爸我妈在村里住着活着,任谁也想不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种词,最多可以说他们夫妻俩感情不错,就是日子过的有点紧吧之类的。村里的是非也很多,而且很多是非都是街头巷尾被老人念叨孩子唱成儿歌的。我小时候村里的条件远不如现在好,因为当地土地贫瘠而且很少,所以在家种地也只能维持一个温饱,勉强供孩子上个小学初中最多高中,要想有能力供出一个大学生那必须得不辞辛劳的出去打工了。问题是二十年前的中国外面没有这么多工程和工地也没有这么多小企业,所以大部分人都留守村里,一年一年的贫穷着。到了晚上也没什么夜生活,电视的确有,但是一般只能收到省台市台,好节目极其有限,而且都是定时定点的。除了好看的电视剧以外其余时间大家更愿意聚在村里的小广场上大槐树下小溪旁,一边忙着手里并不打紧的活一边扯闲篇。东家长李家短,天上地下什么都说,尤其是偶尔回来一两个在外务工的,那一定能成为被关注的核心。

    一方面他们本身会自带话题,大家都会议论他们,说他们在哪里哪里去了多久赚了多少钱,剩下多少钱,带回家多少钱。一方面大家会围着他们听他们说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尤其是小孩子和老年人,更喜欢听这些,甚至吃饭的时候各自回家端个二碗出来,碗里连饭带菜全都有,就蹲在地上,坐在石头上,听他们讲故事,入迷的时候还会提问,渴望的眼神如今想来也挺可爱的。

    他们的生活就是如此简单,所以我妈和我一直都是村里话题的核心,我妈很要强,人又好,长得也漂亮,大家都说嫁给我爸白瞎了浪费了,说她肯定会后悔。我出生以后大家对我妈的风评也还不错,黑锅是我爸在背,说我是个聋子都是因为我爸的原因,因为我爸的二叔就是个聋子,唐家的遗传。当然这是起初我还没开始展现自己学习上的天赋和挥舞拳头的力气的时候,等我的成绩远超过他们家的孩子,当我的拳头打了他们家的孩子,我和我妈都成了丧门星,是我妈前世做了坏事所以才会嫁到唐家来,才会生了一个残疾儿子,以后肯定找不到媳妇,如此云云。

    我是听着这些流言蜚语长大的,虽然到现在都不习惯但是已经可以接受,正常接受,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我知道别人的嘴长在别人身上,我管不了他们但是却可以严格约束自己。我的自制力和忍耐力从此而来,可能外面的人只看到我动不动就粗暴的挥舞拳头大人,他们看不见的是在挥舞拳头之前我已经忍耐过他们多少次。我的原则很简单,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他们招惹我一两次可以,从第三次开始绝对不行。但他们乱嚼舌头说我妈坏话绝对不行,不管男女老幼不管打得过打不过我都会像疯狗一样扑过去。这样的我在村里的人缘又怎么可能会好?

    不光自己人缘很差,还连带着拖累了刘爷刘奶,因为刘爷刘奶把我当成他们家的老小,对我照顾有加,他们要是听到谁背后嚼舌头根子说我不好会立刻上前怼回去,小时候我就很感激他们,当我妈让我把帮助过我的人的名字都记在日记本上的时候,头两个便是刘爷刘奶的名字。长大以后的我也还是小时候的脾气秉性,我不怕别人对我不好,怎么不好都可以,我都经历过了。但是受不了别人对我好,别人对我好我会心跳紧张不知道如何应对。我拒绝跟别人接触,从根本上不给别人对我好的机会,这样在我自己的世界当中就可以安稳平静度日了。

    与宋恋儿的关系则是反过来,不是她对我好,是我开始对她好的,也不是故意对她好。我小时候唯二忍受不了的事情便是别人欺负我妈,别人欺负小女孩。虽然那时候的宋恋儿已经出落的落落大方绝不是七八岁的小女孩了,可在我心里还是小孩子,弱势的女孩子,于是毫不犹豫的出手。我救了她之后她的确感激,但知识心里感激,因为她从小到大被很多人纠缠,她早习惯了也有自己解决的办法。后来她告诉我如果哪天不是我出手她自己也会动手的,就那几个隔壁高中的瘦猴子动起手来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她的确有这个硬实力,我承认。

    她也曾问过我是不是要故意接近她,我告诉她我根本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是谁,至于她的长相,我们做同桌一个月后才算完全看清楚。的确很好看,比所有女生都好看,但我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因为早把她当成兄弟了,而且内心深处不希望自己的兄弟长得那么好看,不是好事。我从小有种偏见,总认为长得太好看的男生和女生都不会是好人。当然前提是我从不认为自己长的好看,跟帅气更是无缘,我从小也没穿过什么好衣服,更别说紧追流行什么的,我从小到大基本大部分时间都穿校服,小学时候也有校服,也是宽大的运动服,我特意要的大号,这样一年四季都可以穿而且还可以多穿几年。

    如此没有形象的农村小子怎么会有人觉得帅?

    我的成绩是一个加成,但是我的拳头更加让我提前出名,我被一高录取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因为我是那一年县里的中考状元。我还没到一高报道学校里就已经传开了,说我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动不动就挥舞拳头打架打人,而且相比较中考状元的头衔打架王的头衔更加响亮也更加有影响力。

    所以宋恋儿出其不意的提前见识了我拳头的威力以后,马上脱口而出,用一种十分质疑带着些许反感的口气,“喂,你就是那个打架王是吧?”

    我没回答,捡起书包转身走了,我看清楚她的口型了,但是装作没看到,我不后悔自己出手,但是也绝不会因此骄傲,打架对我来说太过平常,反正从小学到初中打架的次数肯定要比考试的次数要多。宋恋儿很快追上来,满不在乎的样子,“喂,你的拳头的确不错,但是你中考的成绩怎么回事?作弊高手?”

    我停住脚步,看着挡在身前的她,横刀立马的样子,像是刚刚下山看见土匪,她既然知道我是打架王那么也会知道我是个聋子,所以故意说话的时候在我视线内。

    我抬手摸摸鼻子,还是没有刻意去看她的样子,而是盯着她的那双小白鞋,那是我看见过的最好看最干净最洁白的小白鞋,瞬间我对她的抱怨减轻了不少,我相信一个能把鞋子保持如此干净的人一定不是个坏人。我的世界那时候仍然单纯干净。

    我盯着小白鞋,冷哼一声,“把刚才的事忘了吧,你没看见,我也没打架。我只想安静上完三年然后出去打工。”

    我没说要出去找我妈,这件事宋恋儿也知道,大家都知道,因为我从小学开始找我妈,到处找。我没办法走太远也没有钱,就在把整个县城,所有村镇都翻了个底朝天。尤其是暑假的时候我拄着一根拐棍,不是年老体力不行,而是充当打狗棒。因为村里几乎家家养狗,而且都是那种体型较大的大黄狗,我挨家挨户的找人当然经常被狗追被狗咬,手里有根打狗棒要好多了。然后背着一个大背包,背包里有个席子有个枕头有个铺盖,反正经常走的太远了夜里就找个合适的挡风的地方铺开席子睡上一碗。我当然不会要饭,饿死都不会要饭,也不会吃别人给的东西,只会吃自己背包里提前准备的干粮,吃的最多的是玉米饼子和咸菜。但是会到人家要碗井水喝,在农村不管去谁家喝口水都叫做讨,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寒假的时候更难熬,寒假的时候东北室外温度常常零下二十度甚至更冷,冬天的时候我只能不停的走不停的问,然后计算好路程尽量在天黑前回到家,否则会冻死在外面。所以冬天的时候效率很低,由此我不喜欢冬天而喜欢夏天,也许这个习惯到死也改不了了。当我面对下山土匪一般气势汹汹的宋恋儿的时候没有丝毫慌乱,因为比她恶劣十倍百倍的人我见得多了,她在我眼前只不过是个有着女孩子皮囊的男孩子而已。

    那时候我记得很清楚,说完让人家忘了我之后还不忘装酷的拍了拍人家的肩膀,再次嘱咐,“看你也不是小白菜,拳脚功夫也会一点,以后可以做兄弟!”

    原来我们做兄弟的确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对于头一次见面的人,我破了人生的特例。那根本不是我的性格,我是绝不会主动说出那样的话的,尤其是头一次见面的人,连模样都没看清楚的人,我怎么会要求跟人家做兄弟?

    难道还是因为宋恋儿的超高颜值在作怪?

    虽然我没有完全看清楚她的模样,也不好意思去看,但哪怕那样还是可以确定眼前的女孩高挑健康青春美丽干净,超过我对美女要求的最高标准,虽然我在那之前也根本没有什么标准。我人生的目的我活着的目的都是为了找回我妈而已。

    然后宋恋儿的反应也很出乎预料,按照她正常的性格肯定十分不屑的抬腿就走,她太瞧不起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来刻意接近她的人,但是那一天她却大大方方的抬起头,“好啊,做兄弟啊,要不我们再找个人,也桃园三结义?”

    我撇撇嘴,没回应,走进一高校园。但是心里还是很臭屁很骄傲的,因为在我高中生活开始的第一天就完美延续了自己在初中的打架王和冷血动物姿态。那会我认为自己绝对冷漠无情,绝对把宋恋儿给震撼了。虽然那时候我根本都不知道人家叫什么。

    接着到了教学楼,一前一后,我们竟然进了同一间教室,当然我们俩是最后的两个,班主任胖乎乎的庞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开始点名了。至于位置,最后一排靠近窗子的位置得天独厚,不是没有人抢着去做而是庞老师早已经提前给宋恋儿留下了。庞老师作为一中的王牌班主任当然知道宋恋儿是谁,何况秦阿姨早已提前请过校长和庞老师吃了大餐,然后说给宋恋儿留最后一排靠窗子阳光好的位置就行,那孩子个子长大太快太高而且平常喜欢安静。

    至于同桌也给她找好了,是另外一个高高瘦瘦的女生,我早已忘了名字。所以我们到达以后宋恋儿轻车熟路的走向自己的位置,然后转身对着庞老师若无其事的说了句,“老师,让某某去前面坐吧,唐简跟我一起,他个子太高。”

    庞老师完全出乎预料,虽然宋恋儿说话有些冲,但是说的也倒是事实,以我的身高坐在靠前面的位置确实有些不合适,一档一大片。那时候的我虽然比现在精瘦一些但是天生肩宽臂长,还是会大大影响身后的同学。庞老师其实对我不错,虽然打架王的名声让他提前头疼不已,但是好歹我也是县里的状元,上的虽然是市一中,可我的中考成绩还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第二名当然就是集美貌与智慧一身的宋恋儿。他没想到一向心高气傲的宋恋儿居然主动要求跟打架王同桌,如果只从成绩上来讲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宋恋儿的妈妈之前嘱咐过不要让宋恋儿跟男生同桌。

    现在突然生变他该如何应对?

    我没有给他考虑的时间,已经直接走过去,然后对着那个一脸懵逼的女生指了指前面我的位置,她很快被我吓到了,赶紧拿起书包逃走了,我便心安理得的直接坐在宋恋儿身边,绝没有其余男生那种垂涎三尺,那种想看又不想看又忍不住去看的欲盖弥彰。我坐的笔直,根本不去关注同桌是谁。

    我喜欢自己的位置,我不喜欢直接靠着窗户,但是却喜欢挨着窗户,刚好宋恋儿喜欢直接靠着窗户,我们俩好像早已被宿命安排好要坐在一起,坐在教授的最后面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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