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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被七个大佬团宠后我野翻了 > 第二百四十一章 妖刀屠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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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狗嚯嚯挥舞手中的杀猪刀,扬言要把血扇公子吊起来,剥皮抽筋撒盐。

    血扇公子看着地面上凭空出现的高大盐山,心灰意冷地猛一用力,血扇中的一根玄骨滑出,刺穿了他的喉咙,嚓嚓两声闷响过后,整个人委顿倒地。

    再睁开眼时,眼前还是屠狗得意的笑脸,肩头还蹲着一头巴掌大的红毛狐狸。

    一人一狐傲然俯视他,仿佛他是待宰的猪羊。

    事实上也差不多,他整个人已经被捆在一棵老榆树上,手脚动弹不得,屠狗连狠话都懒得再说一句,径自绕到他的背后,抡起杀猪刀开始剥皮……

    血扇公子熬不住这种酷刑,心一横,真的自碎神魂。

    屠狗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大声催促肩头蹲着的小狐狸:

    “这副皮囊还不错,很适合你,趁他还没死透,赶紧占了!”

    博陵崔小怜可以身、魂分离,血扇公子也可以试一试,失败了没有损失,成功了好处多多,不但给小狐狸找到新的宿主,还能取而代之糊弄仙后。

    屠狗不懂身魂剥离之法,只能在幻境中施展酷刑,逼迫血扇公子自碎神魂,再让小狐狸鸠占鹊巢。

    金花镇,月牙湖畔某个不起眼的院落里,守在血扇公子塌边的粗犷男子,被主子苏醒的喜讯冲晕了头,压根没察觉房间里多了一只红毛小狐狸。

    从床上坐起的“血扇公子”,微微捏了捏腰间的传讯石,示意守在宅子外的屠狗,他一切安好,顺利接掌了这具无魂尸身。

    杜小草和秦佑安、吕文昭全程围观,对屠狗的造梦手段五体投地。

    屠狗面露得意,他当年心灰意冷,背着小包袱离开岐山古驿之后,才知道仙路漫漫,大道朝天,周天之下有亿万万生灵,世代繁衍,犹如蝼雀一般,不知生,也不知死,浑浑噩噩,百年蹉跎。

    他想领略天外胜景,唯有剑走偏锋去修行,学杀人术,斩妖魔心,生不能济世安民,死也要万人称快!

    他那把家传杀猪刀,也终于有了名字:破戒,刀锋出鞘,杀人杀己,亦杀众生,杀气沸腾。

    用刀是个技术活儿,就那么几个大开大阖的动作,角度、力度如何,腰肘手如何配合,不经千锤百炼,对敌时岂能得心应手?

    真到分生死胜负的时候,别人大咧咧站在那儿,都不知道该如何下刀子,都不敢下刀子。

    凭着一时血勇冲上前去,须臾就丧命的蠢材,多不胜数。

    屠狗拜师之前,已经混迹屠界多年,技巧熟练,胆魄过关,堪堪越过了第一个门槛。

    敢杀畜生,也敢杀人,几次险死还生,心情激荡翻涌。

    畏怯后退?

    不可能的,既然选了这条路,就杀出个万人欢呼,显耀一世,让岐山孙屠狗的大名,传遍七十二洲!

    天生一杀胚。

    摆平了血扇公子,确定小狐狸安然无恙之后,孙屠狗心情舒畅,拉着杜小草一起在金花镇上游逛。

    惊蛰已过,春光一日比一日浓郁,道路两旁的杏花开得薄而烟润,冬日的萧索一扫而空。

    屠狗依旧是少年形貌,一身蓝袍,气度飒然。

    杜小草的记忆尚未恢复,心事重重。

    她当年被世家围剿,残魂又困在妖鸟葬墟,几乎湮灭无存,吞噬了杜青奎的轮回印以后,才勉强有了自保之力,使用本命翎羽涅??转世,天然就有瑕疵,想要彻底觉醒前世的神通记忆,尚需时日。

    她问屠狗:“你离开岐山古驿以后,去了哪儿?”

    “婆娑洲,那儿有我父母生前的朋友,不肯收我为徒,但肯教我练刀……”

    话未说完,吕文昭拉着秦佑安追了上来,大声讥诮孙屠狗:

    “别替那个恶道遮掩了,他不是教你练刀,是要把你练成他的刀,妖刀孙屠狗,大齐青典册上排名第十的凶徒,失敬了!”

    孙屠狗斜睨他:“是妖刀又如何?吕世子想切磋,还是想诛恶?”

    杜小草看话头不对,赶紧拦着,“都是陈年往事,何必执着?屠狗少年狭义,一时被人教歪了,现在重头来过……”

    秦佑安脸色本就不好看,听了这话愈发黑了,杜小草疑惑地看了他几眼。

    吕文昭嗤笑:“他养的小鸟都跟人飞走了,口口声声‘陈年往事’,秦世子,咱拿得起放得下好不好,何必执着?”

    杜小草无奈,走到秦佑安身边:“昨夜你练剑太晚,早起我就没打扰了,想出来买一些新鲜食材,中午给你煲汤喝。”

    秦佑安面色稍霁。

    吕文昭连日查阅典籍,终于挖出了孙屠狗的跟脚,得意洋洋地揭发。

    “妖刀炼成不易,他那师父不知道炼死了多少人,才炼出一个他。”

    妖刀一脉,既要有好体魄,又要淬炼神魂,要以心血养刀。

    心血不是剜心取血,是眉心之血,灵气最是充蕴。

    每日清晨紫气升腾,从眉心取血涂抹刀身,配以心法口诀,外淬刀身,内养刀魂。

    这是入门第一步,稍有不慎就要元气大伤,气血大亏,折损寿元。

    亏得孙屠狗胆大心硬,从小在街边滚出来的坚韧坯子,侥幸成功了,温养出了一缕刀灵,引刀中金灵之气反哺自身。

    金气锋锐,如针如锥,引之锻体横冲直撞,如千刀万剐一般,疼得死去活来。

    万一走岔了经脉,轻则沦为废人,重则被剐成一小块儿一小条儿,满地捡不起来。

    杜小草看向屠狗眉心,隐约有一道妖异的竖痕,应该是频繁取血造成的,千年时光都没有平复痕迹,可见凶险。

    他那把祖传杀猪刀,被他用心血日夜淬炼,锋锐无匹又不失坚韧,取名破戒,杀人无数,凶名昭彰。

    吕文昭说得幸灾乐祸,奚落屠狗:

    “如今的世家门阀,有不少人的祖辈就死在破戒刀下,他们的后人知道你还活着,肯定会一窝蜂冲上来。”

    “敢来送死,我就再杀一次,我这千年沉溺造梦,刀道也有精进,正愁没有好头颅来砍。”

    吕文昭毫不客气地泼他一盆冷水:“十大门阀都有轮回家主,你怼上一人有胜算,怼上两人也能全身而退,怼上三五人呢?”

    “那十条老狗,还能同时轮回来不成?最多一半人,还各怀鬼胎,一个比一个怕死,胡诌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不给足他们好处,绝不可能一起来杀我。”

    孙屠狗从腰间抽出破戒刀,冷冽清亮的刀身直指吕文昭,“杀你这般的小儿,只需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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