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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异界之风流邪帝 > 第六卷霸者天下 第34章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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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热。娇阳如刀火,晒在黄尘滚滚的大路上。

    弗朗兹约翰脸上的那道很明显的刀疤,也被晒得发出了红光。

    一道自眼角自嘴角的深深刀疤使他原本俊美的面容毁去,让他现在起来,不管是笑还是哭,都十分的狰狞可怕。

    每当他面部有表情的时候,那道刀疤就像一条千足蜈蚣般布满他的面上,丑陋而又狰狞,男人女人见了他都害怕。

    不过弗朗兹约翰不怕,他甚至有些喜欢。

    脸上的这道刀疤再加身上七八处伤口,换来了他今天的声名地位。

    每到阴雨天气,旧伤口发作骨节酸痛时,想到当年的艰辛血战,他就会觉得感慨万千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能够做这美丽莎城的城主,更不容易,那实在是用血汗换来的。

    近年来,他已很少出外走动。

    多年前他还只是个贫民老百姓时,他13岁加入格兰帝国的军队,成为一名普通士兵,靠着在战场上,奋不顾身的杀敌,从一名小队长,渐渐成为将军,最后38岁成为如今格兰

    帝国国王虎勇身边的红人。

    如今的他已有44岁。

    因为有了该死的亡灵法师的攻城,导致他被虎勇陛下派遣到美丽莎城来当城主,带领士兵守住这座美丽的城市。

    说起美丽莎城,却有不少历史记载。

    话说,这座城市居住着一位名叫美丽莎的女孩,她深深爱着这座城市。

    美丽莎她拥有一个奇怪的能力,只要她许愿,那么一切都会实现。

    魔族迫切需要她的这种能力。

    想想,若是可以得到许愿的力量,那么直接许愿让神族消失,魔族不就胜利了嘛!

    于是魔族攻击这座城市,为的就是得到这个美丽莎。

    人类和神族肯定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都纷纷参战。

    原本繁华的城市经过神魔大战的洗礼,开始残破不堪。

    虽然美丽莎最终没有被魔族抢走,可是她心爱的城市已毁。

    看着那些为她而战的人们,美丽莎许愿希望城市能够毁灭,死去的战斗都能复活。

    这一次她失败了。

    人们不知道,以往当她许愿的时候,相应都要付出代价。

    第一次许愿,是希望死去的一个仆人能够复活,好好生活,她成功了,代价是她永远得失去了嗅觉。

    第二次许愿,她希望战斗中,己方的战士都能拥有顽强的战斗力。

    她成功了,代价是她永远的失去一只眼睛。

    她虽然拥有许愿的能力,可是若许愿的威力越大,她将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最后一次她许了两个愿望,她的身体已经没有足够的来换取代价了。

    所以她失败了。

    她用她那脆弱的生命挽救了死去的战士们,可她最爱的城市却没有还原。

    值得讽刺的是,她拥有许愿的力量,拯救了许多人,令人起死回生,却无法让她自己复活。

    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的姑娘,重新在原来的地址上,建造起了这座城市,取名美丽莎,寓意有美丽莎保佑着

    弗朗兹约翰站在城外的土坡上,遥望着城墙,在城墙的壁上绘画着美丽莎的画像和‘美丽莎城’四个字时,突然有种恍惚的。

    “等死人。”那人这一次缓缓地睁开双眼说道。

    面对这双眼睛,弗朗兹约翰第一次慌张了。

    即使是在几百次生与死的战场中,他也不曾如此近距离的面对死亡威胁,而今天,这双眼睛却让他打从心眼底有种死亡的威胁。

    原来就满是汗水的衣服,此刻更是湿透了,四周酷热的温度似乎在下降,降到零点以下。

    “这里没有死人……”弗朗兹约翰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样的颤抖声音来说这句话的,反正说出口后,他浑身都在颤抖。

    是冷是冰,还是寒?

    “马上就会有死人!十五个死人!”那瘦弱的少年人却坚定的开口吐道。

    十五人,包括弗朗兹约翰在内,正好有十五个人。

    “疯子,你说什么呢?”这等怪异的事情,骑士们哪里经历过,其中一人怒吼着,拍马持枪就朝这冲来。

    剩下的人一见,也纷纷拍马要过来杀死这个怪人。

    神魔大陆上,你若想杀人,那么你最好有被人杀的准备。

    残酷的现实就是如此。

    那瘦弱的少年,面对一众愤怒的骑士丝毫不害怕,他缓慢的从背后,就像变魔术般取下比他身体还大上一两倍的巨弓。

    巨弓光滑无比,黝黑的就像条黑巨龙。

    此刻弓已在手,目标也已出现。

    他出手了……

    是骑士的枪快还是他手中的弓弦快?

    他没有上箭,只见他轻轻用食指和大拇指捻起弓弦,拉满,一松手。

    ‘啵’得一声,已有一片冲锋的骑士倒地,他们的脑袋上露出一个有拇指般大小的血洞,正朝外流淌着大量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

    弗朗兹约翰已经崩溃了,多少年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奇怪可怕的事情。

    但他毕竟也在战场上存活了三十多年,手中的黑铁巨剑已握起,浑身股起黄色的斗气,身为古拉登身边的红人,他本身已到达黄金骑士的顶级。

    浓厚的土黄色斗气包裹着他的全身,他犹如一个身披黄甲的战士,挥动着黑铁巨剑朝前冲锋着。

    一步,两步……

    还有几步就能够除碰到那个瘦弱的少年人了。

    可是结果呢?

    马已冲过,剑已挥过,土地裂开,人却不见了。大风小说

    土黄色的浓烈斗气依然在释放着,可是四周已没了活人。

    跟着他出来的十四名骑士在顷刻间已被那瘦弱的少年人杀光,他说过,要有十五个死人!

    ‘那么下一个就是自己了!’

    弗朗兹约翰慌张的望着四周,却丝毫没有那瘦弱年轻人的身影。

    ‘在哪呢?’

    忽然,六道破空声响起,弗朗兹约翰发现四周皆是利箭。

    避无可避,只好,弃马纵身跃起。

    身子刚在半空,却感到脑袋一阵冰凉,似有什么东西流淌出来了。

    他试着用手摸了摸戴着头盔的顶部,入目的却是猩红的血液。

    一阵无力感传来,渐渐他发现浑身上下提不起力量,浓烈的土黄色斗气也在慢慢消失。

    随着‘砰’的一声,弗朗兹约翰重重跌落在土地上。

    烈日高照,酷热的土地上,留下十五具流淌着鲜血的死尸。

    不远处的路上奔走着一位背着巨大黑弓的瘦弱少年,他还在朝下一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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