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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男也是硬气,尽管额头疼得青筋暴起,却并没有发出惨叫,只是将自己的断手捡了起来,死死的盯着杨逍发出低声怒吼。
“后果?会有什么后果?”
杨逍眼神一瞥,注意到已经有人打起了退堂鼓,偷偷想要逃走。
顿时,一道金线闪过,他的腿上便出现了一道狰狞的血痕,再次惨叫连连的摔倒在地。
杨逍还算仁慈,没有直接将他两条腿斩断,不然,这辈子,这哥们怕是只有坐轮椅了。
前提是今天他没死在这里。
“我问你答,敢撒谎或者隐瞒,我就再从你身上取点什么下来。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最好祈祷这位纹身哥诚实点,不然,时间耽搁久了,你们的断手就真的接不上去。还有,不想死就赶紧把血止住,不然,真的会死人的。”
纹身男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知道眼下只有认怂了,不然,杨逍这个疯子,看上去可什么都能干出来。
同时,心中猛然升腾起一股深深的怨恨。并不是针对杨逍,而是安排这项任务的那位大佬。
关于杨逍的情报,他们没有给出半点,早知道会遭遇这样的怪物,他才不会来趟这里的浑水,现在把自己架在火上烤,真是后悔至极。
果然,暴力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却往往是最直接而简单的方法。
原本一脸桀骜的纹身男,现在变得异常配合,看上去颇有些眉清目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脸色因为剧痛而有些狰狞,面色因为失血而微微发白。
杨逍问什么,他马上回答什么。生怕自己动作慢了,杨逍这个疯子又会折磨他。
在生命遭受威胁的情况下,哪里还顾得上其他,走上他们这条混社会的路,有时候,道义很重要,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有时候,道义又是狗屁,根本不存在。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时候,还要讲骨气,估计明年这个时候,他的坟头草都一米高了。
杨逍问了不少,又把赵清凡叫过来,让他代替自己审问。
原本有些嘈杂的场面,顿时因为杨逍清冷的眼神,变得无比安静。
之前还抱着断手惨叫的混混们,此刻连个与他对视的人都没有,一个个像受惊的鹌鹑一样,聋拉着脑袋,哪里还有刚才的嚣张霸道。
这回,他们是踢到钢板了,还是一米后那种加厚型。
恶人终须恶人磨,与他们讲道理?那不在杨逍的计划之中。看着这些欺软怕硬的垃圾,他的眼里闪过一道冰冷的杀机。
老实说,这个地方,真的非常适合埋人呢。
脚下的砂砾,干燥而松脆,深入底层数百里的范围,地下只有岩浆,不存在蓄水层,从周围的岩石层来看,上一次水蚀运动,发生在数百万年前。
埋在这种地方,因为干燥和高温,身体并不会迅速腐败,也许会变成一种类似木乃伊的干尸,保存过几百上千年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他终究没有下黑手。
生命,终究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奇迹。这些人里,或许有人无恶不作,属于无法拯救的坏蛋恶人,也许也有一些,良心未泯,走上这条不归路,只是一时冲动。
赵清凡审问的这段空隙,杨逍稍微权衡了一下,便打算对这些混混完成了一次极有深度的思想教育。
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那就是挖坑。
虽然混混们几乎都只剩下一只手,但在杨逍的暴力威胁下,他们没一个敢站起来反抗,只能将恐惧压制在心里,老老实实的在旁边挖出一个大坑。
显然,他们对这个坑的作用,已经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推断。一些心理素质不过硬的,脸上像是死了亲爹一样,如丧考妣。
但是有了之前的先例,连逃跑也成了奢望,逃,只会死得更快。
能够多活一秒,没人会主动找死。
眼看着大坑的深度逐渐增加,他们的心也开始不断往下沉。一些最不堪的,甚至已经开始浑身颤抖,忍不住的低声哭诉起来。
刚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早不知消失到了哪里去了。
偏偏,杨逍还站在旁边,嘴里碎碎叨叨的念着恐怖的神话,“来北疆后,导游给我讲了一段关于魔鬼城的神奇传说。这里在很久远之前,曾经是一座雄伟的城,城里的男人英俊健壮,女人美丽而善良,一开始人们勤于劳作,过着丰衣足食的无忧生活。然而,伴随着财富的聚积,邪恶逐渐占据了人们的心灵。他们开始变得沉湎于玩乐与酒色,为了争夺财富,城里到处充斥着尔虞我诈与流血打斗,每个人的面孔都变得狰狞恐怖。天神为了唤起人们的良知,化作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来到城里。他告诉人们,是邪恶使他从一个富人变成乞丐,然而乞丐的话并没有奏效,反而遭到了城里的人们的辱骂和嘲讽。天神一怒之下把这里变成了废墟,城里所有的人都被压在废墟之下。直到现在,每到夜晚,亡魂便在城内哀鸣,希望天神能听到他们忏悔的声音。你们说,人死了,真的会变成亡魂吗?”
活阎王呀,眼前这个家伙就是个真正的活阎王。
他是打算把我们都给宰了埋在这儿吗?这也太狠了,我们好歹有足足十几个活生生的人呢,这可不是十几只猪狗。
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十七八个人,也能算是特大事故了吧,那可是要报送给市长一级的大佬的。
混混们联想到平日里自己做事肆无忌惮,藐视一切,这个时候,却突然无比希望,有人能够拯救他们,前来制止杨逍这样的疯子。
“再给你们十分钟,没有挖好,我就把你们都宰了。哭!哭也是算时间的哦。”
一句话,原本还哭哭啼啼的混混,立马闭住了嘴。
哪怕知道面前的坑,可能就是自己的墓地,也开始拼命干起来。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心存侥幸,万一,假如,杨逍只是在恐吓他们,并不会真的疯狂到杀人如麻。
就在这时,赵清凡走了过来,向杨逍点点头,此刻他的情绪已经完全冷静下来,通过审问纹身男,得知了不少关于宋天歌死亡的内幕。
“搞清楚了?”
“七七八八,差不多了,只是现在,他们怎么处理?”赵清凡虽然很非常憎恨这群混混,但终究下不了手,将他们全部宰这里干掉。几十年如一日的与人和善,他都从来没有与别人动过手,伤过人,哪怕知道这些人不久前对自己三人不怀好意,眼见这群混混都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其实已经打心底原谅了他们。
“如何处理?呵呵。”杨逍没有明说,只是望向坑里的混混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有人直接吓得崩溃,不仅面容扭曲,就连裤裆都被打湿。面对死亡,没有人能够真正的冷静。有的则已经蹲在地上,开始为自己以前的鲁莽而忏悔,甚至还有的,嘴里喊着妈妈,他们是真的怕了。
“我只是在想,先把他们杀了再埋,还是直接活埋更有意思。上回在网上看了一篇帖子,说人被活埋,运气好,能坚持十个小时,我想做个实验,看看他们能爬几个出来。”
“饶命!饶命呀!”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求您放过我吧!”
“我不想死,我要活呀,我不想死,求你了,发发慈悲吧!”
各种求救求饶的声音不断,有的已经开始跪在地上磕头。但却没有人敢从大坑里爬出来,因为杨逍已经放出了那条恐怖的金丝,正盘旋在他们头顶。
见识过庚丝的锋锐,他们知道,一旦尝试逃脱,只怕顷刻间,就会被其斩成几段。
这种生命被他人完全掌控的感受,让人几欲疯狂。他们都还年轻,原本还有着大量的时间,去寻找生命的真意,去享受生活,去追寻曾经的梦想。
可是现在,一切都将成为梦幻泡影,他们都要死在这里。原因很简单,他们招惹到一位可怕的存在,一个真正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对了,那家伙呢?把他也给我丢下去。”
纹身男从里面被拉出来,也被推入大坑之中。面色死灰,他靠在墙边,如何不知道,自己今天是在劫难逃。
终日打雁,没想到今天却被雁子啄了眼珠子,只恨自己太愚蠢,贪功冒进,原本将这些事儿丢给手下就行,他非要亲自来主持大局。
这下好了,把自己的丧葬仪式一块儿主持了。
张了张嘴,他本来想着,都到这份上了,求饶也没屁用,索性张口说点硬气的话,但那些豪气万丈的话语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原来,自己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纹身男第一次发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模样。
马上就要死了,仔细回忆他这一生,也太过于潦草了。他突然想起,十几年前,若是他没有鲁莽的选择退学,也许现在是截然不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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