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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13:七月十七日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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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七日傍晚。

    枚殚和林清瑶两个人待在客栈楼下,开了一桌酒席。

    因为这个客栈里没有其他客人了,所以两个人大呼小叫冷嘲热讽,也没有人来阻止一下,而唯一有可能插入对话中的掌柜的,则是和和气气的站在柜台后面,圆圆的脸上冒着冷汗,但还是保持着营业性笑容,尽职尽责。

    “虽然当时我调查了很多,但实际上并不确定,所以才没有和你说。但是既然在这里碰见了你,你是来找人的?”

    “没错。”枚殚点头。

    “我是不是可以认为,问道阁的几个人正在这里。”

    “没错,保守估计有……三到四个。”

    “不少啊。”

    “不少呢,三分之一了。”

    “所以我几乎可以确定,池心雨他们的安排,虽然不知道时间,但地点应该就是这里了。”

    “而且时间不会差的太远,三天之内。”

    “原本在这里的人,只打算待三天?”

    “不是,不过至少三天内,我就能把他们找出来,然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

    “…………会是今晚吗?等等!”她打断了意欲说话的枚殚,“这个问题先放着,听我把别的内容说完。”

    “你请便。”

    “我刚才说了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我刚才说的,因为估计到这里会是池心雨他们选择的行动地点,而熊世卿的寿宴刚好在这个时候,熊世卿他儿子,刚好是我的作品的拥趸,而我,刚好是平策君的拥趸,刚好听说平策君有可能要来。所以我就早早的过来了。想的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也好及时处理,要是设么都没发生,就当是给自己放一个假,也没什么不好的。”

    “先等等。”枚殚举手,“刚才说了很多嘛——平策君平策君的,但你知道,为什么那个平策君要在这个烦人的时候过来吗?为了蹭饭?他也是你那个书局的作者?还是说——”

    他眼神中却是戏谑的光,

    “平策君是受了池心雨的邀请,代表兵临策过来的?”

    “……不是。不是你说的那些理由,我调查到的理由是,”林清瑶顿了顿,“他大概是为了一个女人。”

    “你?”

    “别闹,他又不可能认识我。当然是某位江南名妓。”

    *

    斜阳晚照,江水粼粼,印上了一层辉煌的红。唐人白居易有诗云“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虽然始终是写秋景,但其趣味却四季相通。

    一艘画舫荡清波而来。

    *

    冠军楼,

    是虞陵最好的酒楼。

    当然也是最贵的。

    一壶普通的酒也要几两银子,一壶高档的酒甚至要百两。但和奢侈成风的秦淮,那样一壶好酒三百两起价相比,则是“亲民”了许多。

    “大人,”熊世卿带着钦差上楼,“这冠军楼据说是冠军侯霍去病的后人开办的,别的不说,光说着气度,就不是一般人家能比的。选址就在老夫公府对面,还是城里,除了城墙外最高的建筑。高啊,实在是高!不但高,而且这还有我们这的名胜——您看,”

    两人带着随从登上了顶楼,

    仅从格局上来看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但这一层是连贯的一整间,朝南的那一面,整面墙,都是名贵的透明琉璃!

    “常人一眼看去或许会认为这是玻璃,”老城主不悟的一的炫耀道:“但实际上这都是琉璃!好无瑕疵的一整块透明琉璃!透明玻璃本来就不便宜,更何况是比玻璃贵重百倍的琉璃!就老夫所指,便是我打出皇室的收藏之中,也稍有能与之比拟的重宝。别说江南水乡,便是放眼整个九州,有能有几块这等的宝物!”

    那钦差是留着美髯的中年人,身材虽然魁梧,却确实是文官打扮。二人虽在午宴吃喝了一番,但既然为官,那自然不但有着好酒量,而且双方刻意之下也有所控制。一顿饭从午饭时间吃到晚饭时间,其实也没怎么醉。这个时候却仿佛喝醉了一般说不出话来,两眼放着光盯着琉璃墙看。

    老城主捋着胡须,自得而笑,“想要放眼望老夫这虞陵城,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老夫这就让犬子再备上两桌小菜,等到焰火齐鸣之时,与阁下共赏夜景!”

    透过透明琉璃墙,可以看到,逐步的,城中的花灯亮了起来。

    霎时间,各色花灯,人物鸟兽,便如同画龙点了睛,从一个个的空壳子,变成了活灵活现的精妙事物来。灯棚艳丽,车水马龙,灯楼高耸,川流不息。但即使是那灯楼也不过是一双经,也只是芦棚席殿搭在霄汉之间,下边却有着彩缎装成的那些富贵东西。看那中央有一展顶大的麒麟灯,麒麟灯上,挂着四个金字匾,写着“万兽齐朝”,牌楼上一对灯联,左首一句:周作呈祥,贤圣降凡邦有道。右首一句:隋朝献瑞,仁君治世寿无疆。麒麟灯下,更有各样兽灯围绕。

    又有“锦凤朝仪”“群英荟萃”等样式,此不细表。但是点烛焚香,如同白昼,灯明月灿,锣鼓喧天。

    正是四围玛瑙城,五色琉璃洞。千寻云母塔,万座水晶宫。珠缨密密,锦绣重重。影晃得乾坤动,光摇得世界红。半空中火树花开,平地上金莲瓣涌。活泼泼神鳌出海,舞飘飘彩凤腾空。

    透着琉璃墙看去,缥缈宛若仙境一般。

    钦差一时间竟看的呆了。

    熊世卿不无得意的笑着,向周围看一圈,低声向熊睦问:“展护卫呢?”

    熊世卿三十多岁才有了儿子,熊睦也不过二十几岁,一直侍奉在他爹身边,这时也压低了声音说:“展护卫吃的有些多,出恭去了。”

    老城主点头表示了然。

    “刘大人,”他冲钦差拱手,“今日是老夫寿辰,其实还备了一样惊喜,只可惜那人途中遇到些波折,晚到了一日,不然诸位可是有耳福了。”

    “哦?”刘钦差回过头,感兴趣的问道:“老城主请到了何人啊?若说到歌舞……莫非是名妓孟青屏?”

    “名妓正是名妓,”熊世卿微微一笑,“孟青屏在秦淮的七夕评魁里是第六,刘大人可知评为第一的花魁是何人?”

    刘钦差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

    “哈,”枚殚了然,“江水遥啊。”

    江水遥,江南名妓,十五岁出道,算是晚的,至今两年已过,风头正盛,一时无两。能与并列者唯有傅雨柔而已。而傅雨柔十三岁出道混了八年才有了如今的地位名声,与之相比,江水遥可谓是闪电般的提升。所以也经常有人猜测,江水遥身后有大金主支持,十五岁出道,那前几年她身在何处?既然是娼家,那总归有个来处,但江水遥十五岁以前的来处却无人可知。只不过与记录在册的倡优戏子作比较,她在此之前并不是此间人也。又有人说她本是大家族子弟,家族败落而沉沦至此,虽然听起来还是有很多人信的,但一来没有证据,二来得不到本人的承认,所以到底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现如今确实很有名,身价极高,拥趸遍布大江南北。

    这个人,枚殚是认识的。

    不但枚殚认识,说实在的,杂学院中枢的众位大多都是认识她的。

    杂学院,自然是杂家,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但历史上,除了吕不韦和不知道能不能算进来的淮南王刘安之外,并没有如何显赫的人物,再加上实际上流传下来的思想不多,在思想史上也没有多少痕迹。处在一个不尴不尬的地位。直到更后来,有巨商自谓杂家,杂家弟子才渐渐的染上了“能赚钱精通商业”的色彩。而甚至于杂学院,一开始也正是依靠于强大的资金链,再加上占据丝绸之路这一能够稳定通往西方大陆的空间通道进行商业买卖而建立的。虽然自从建立以来杂学院一直在试图多方面多角度的发展,但索道杂家,不了解的群众的第一反应果然还是商业精通。

    于是,最初江水遥的商业包装,就是由杂学院负责的。

    枚殚还记得两年半以前,院长老大笑眯眯的把自己这一群人叫过去,然后笑眯眯的说接了个项目交给他,然后拉出了一个怯生生、眼神却很坚定的小姑娘,说要枚殚带领小伙伴们努力,把她培养成一个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

    肯泽基从哪里接的这个活,枚殚并不知道。但他们还是成功了。柳未眠对她进行诗词歌赋的熏陶,杜薇为她量身定做修身塑形的锻炼,林清瑶教她衣着打扮的搭配,教她琴棋书画,朱霁儿则告诉她接待客人的礼仪,取悦人心的技巧,枚殚则要负责讲一个还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培养成一个精通人心、八面玲珑的大家,还为她一手设计培育方案、时间计划安排,以及以后发展的路线,发展途中的重点,以及各种吸引眼球的噱头。

    连江水遥这个名字都是他们帮着起的,因为嫌她以前的名字太俗气。

    在她背后不知道哪位金主那大手笔的资金的支持下,杂学院的众位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江水遥捧了上去。

    看着最后那个从头发梢到脚趾尖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够再看出刚开始那个怯生生小村姑的影子的成品,枚殚还是比较满意的。而成功的人为塑造出了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女性形象的众人,也收获良多,对于人生与社会有了更多的感悟。

    当然还有着更多的疑惑,但这些目前不是重点。

    总之,事情过后枚殚也有很长时间没关注过江水遥了。

    “我好像听说……”他回忆了一下,“秦淮那边的各大商家,为了能找更多的由头赚钱,在上元节之外,今后每年的七夕也要举办一次评选花魁的庆典了?”

    “嗯。”林清瑶点头。

    严格的说,大家、花魁、头牌、女校书、女乐这些不同的称呼,虽然在一般人的感觉里差别不是很大,但其实有着各种各样微妙的差异。不过时过境迁,也渐渐合流了。

    “她是第几来着?”

    “第一。”

    “第一啊,”枚殚眨眨眼,“她也是努力的嘛。那你说的那个平策君,很迷她?”

    “看起来自然是很迷她。”林清瑶又拿出细绢软布和几样小巧工具,开始了对自己那几架瑶琴的保养修整,“我怀疑那年出钱让我们帮着捧她的,就是平策君。”

    枚殚想了想,“也有可能。那时候他在为他娘守孝是吧?退出庙堂,隐居于穷乡僻壤,就有机会和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村姑熟悉,然后要是说知道了小姑娘的梦想,于是顺手帮她一把,也是说得过去的。所以呢?”

    “没有所以,”林清瑶低头只看琴,“我就是说一下,告诉你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别打歪心思。”

    “我有没有那心思。”

    不是“我对她没有那心思”,而是“没有那心思”,是对所有人都没有“那心思”。

    他会培养人、分析人、关系好了还会调戏人,但不会爱人。

    “对了你刚才是说了那么多,还是第一点吧?第二点是什么?你不想说吗?”

    林清瑶停顿了一会,才低声说道:“论辈分……熊世卿是我三叔公。”

    “诶?”枚殚愣愣神,“额……你不是不肯说自己的事吗?”

    “所以我不会说更多了。”少女抬起了头,冷着脸,“说正事,他们会在今晚行动吗?”

    “或许吧,”枚殚看向门口,“反正要是我的话就选今晚。”

    林清瑶也看向了门口的方向。

    这客栈一楼的桌椅虽然多,但被这两人霸占。而此时,有一人不管客栈外那“已包场”的牌子,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门口走了进来。

    站在柜台后的展柜的,满是汗的油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老板,您看这……”

    “哈!别管!”那老板一挥手,“啥也别问,上菜!上够了就走!这两位你惹不起!能躲!赶紧躲!”

    “哎,哎。”掌柜的点头哈腰赶紧向后厨溜了。

    天可怜见!这二位说话的时候完全不知道避人耳目啊!我就一平头百姓,这种高端上档次的事情,管不了!也不想管!

    那位老板,大马金刀的坐在枚殚二人旁边,自顾自给自己倒酒,

    “嘿!二位!”他举起酒杯,“这杯不敬你们,敬你们的钱!”一饮而尽。

    “砰——”

    把酒杯向桌上一拍,老板身体前倾,一甩衣襟,那大红袍子上绘着的金色牡丹便如同风中绽放般在二人眼前舞动。

    “在下!花半城!听人说,有谁在找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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