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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异世枭雄传 > 第46章 大战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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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选走到高处,并没有立即发话,而是挥挥手,就见周显领着几个手下,赶着牛车过来。

    先是十几个竹篓被卸下,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白银和铜钱。之后车上的货物也被拆开,是布匹、绸缎、食盐、腊肉等等物资。

    “今日一战,各位当以必胜之心事之!”方选大声喊道,“战后论功行赏,参战者每人奖赏绸缎一匹,轻伤者赏银一两,重伤者五两,如有战死者,抚恤一百两!”

    喘口气后,他又继续画饼,“战后愿留在我帐下者,此次杀敌一人,升爵一级!如须离去,一颗敌首,可当十两纹银!”

    说着踹了身旁的竹篓,又指了指牛车,“今日各位也见着了,此般牛车,我拉来足足二十车。各位想要什么,全凭战功来取!”

    “且先替我留下一百两,待我去取十颗首级。”冯英大喝一声,走上前一步,抽出腰刀,磕了磕脚边的银锭子,对着所有人喊道,“想要的,今日随我同去杀敌!”

    “杀敌!杀敌!”众人情绪高涨,齐声大喊。

    “好,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方选心中长出一口气,随后吩咐周显,“埋锅造饭,吃顿好的。”

    “就等你的命令呢。”周显笑得合不拢嘴,转身离开。

    不多时,城寨内炊烟袅袅。

    除去新稻煮的稻饭,又现杀了两头肥猪,五头山羊,以及新近矿场种出的各色蔬菜,煮了足足上百口大锅。

    看着两千人同时吃饭的场面,方选心里感叹,这可比上学时吃食堂壮观多了。好在近期物资采办得足够多,尤其他特意交代范文怀,要多多购买铜铁器,否则这么多人吃饭,连锅都得不够用。

    为表明身先士卒之心,方选等人并没有单开小灶,而是混在人群里,和普通士卒一起吃饭。

    周显从怀里掏出两个碗,递了一个给方选:“咱们可好久没吃羊肉了!”

    说着就用木勺舀起一碗羊肉汤,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方选先喝了半碗羊肉汤,感觉和平时自己炖的味道差不多。再吃猪肉时,就感觉口味差远了。

    这个时代已经有铁锅,生猪养殖技术也较为成熟,炒菜却并未兴起,更没有红烧肉、小炒肉、回锅肉之类的复杂做法。

    尤其行军打仗时,为图方便快捷,都是将杀好的猪肉简单清洗,然后连汤带肉包括骨头内脏一锅炖熟。吃起来类似方选老家农村的杀猪菜,但因为清理得不够干净,一不小心就会吃到一嘴猪毛。

    “这帮人也太不讲究了。”方选吐出一口猪毛,心里生出一个想法,“回头我来开家饭馆,以我的手艺,那生意不得起飞喽!”

    方选见识过现代工业造就的饮食,自然是看不上这种原始风味。但其他人就不同了,尤其是矿上的士卒和工人,近几日忙于训练和制作弩箭,又都是缺粮的情况下,无一不是饿着肚子等到现在,此时一个个大快朵颐,吸溜声不绝于耳。

    饭后,冯英一声令下,所有人开始行动。

    方选也想跟着去,却被冯英拦下:“主帅不必亲临前线,我已经寻得了一处绝佳的观战之地,丁大哥和周大哥你们自去就好。”

    说着招来几个亲兵,一番吩咐下去,后者来到方选面前,领着他要朝山上走。

    方选先和铁算盘以及大小赵等人作别,随后招呼刘莺莺:“大小姐!”

    刘莺莺低着头,扛着一杆大枪,正要混进大部队,却被方选叫住,心中一万个不乐意,连连说道:“我要上阵立功!”

    “来人!”方选一声断喝,“拿下!”

    两个亲兵立即走过来,将刘莺莺从大部队中拖了出来。

    “放开我!”刘莺莺疯狂挣扎,两个大男子汉险些按不住。

    “比过年的猪都难抓。”方选心里嘀咕着,摇摇头道,“大小姐,你我有言在先,令行禁止,如何又不听号令?”

    “我不,我要上阵杀敌!”刘莺莺使劲甩手,想要挣脱亲兵的约束。

    “大小姐就别去同他们抢功劳了。”周显笑道,“堂堂城主千金,何曾缺这几两银子?”

    “我不要银子,我要杀敌。”刘莺莺赌气道,“这几日起早贪黑训练,这苦岂能白吃了。”

    “杀敌何必要上战阵?”方选决定换个思路劝她,“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为将帅者,以谋略为先,不可鲁莽行事。”

    刘莺莺眨眨眼睛,似乎是觉得他的话有些道理,却依旧在挣扎。

    见其态度松动,方选继续劝解,“大小姐是愿意做一个武夫,还是愿意做一个将帅?”

    刘莺莺闻言,停止了动作。

    “你随我来,我有话交代。”方选说道。

    同时亲兵示意,后者放开了刘莺莺,随后在前方领路,朝山上走去。

    周显看看刘莺莺,侧了一下脑袋,做出一个“走啊”的表情。后者一跺脚,也跟了过去。

    四个亲兵在前方开路,方选三人紧随其后,顺着山路朝高处走。山间微风拂面,令人神清气爽。

    方选一路走,一路欣赏风景,顺便观察周围环境,见刘莺莺仍旧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于是开口说道:“大小姐,可还记得早前我单骑退敌之事?”

    “自然记得。”刘莺莺拱拱手,“先生有勇有谋,莺莺自叹不如。”

    “倘若当日是大小姐出马,结果会是如何?”方选问。

    “我定会一剑将那贺兰单于刺于马下!”刘莺莺愤愤道。

    方向闻言,一头黑线,心说你好大的口气,就你那小身板,十个都不够人家一个打的。但是此时不好驳她面子,于是说道:“那之后呢?”

    刘莺莺闻言一愣,她确实没有想到更多。

    “刺死了单于,他还有五个偏将,十多个百长,再刺死这些人,他还有千余骑兵。大小姐即便浑身铁打,又能抵挡几人?”方选严肃道,“一旦对方大举进犯,黄土城便是生灵涂炭,大小姐忍心看那些士卒战死吗?”

    “不忍。”刘莺莺声调降低,她意识到了自己的想法的幼稚。

    见其态度改变,方选也没有再继续责问,而是说道:“大小姐可是真有将帅之志?而非一时兴起玩闹。”

    刘莺莺没有立即回答,思考许久后,才重重点头。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方选笑了起来。

    “先生何出此言?”刘莺莺问。

    方选斟酌语言,开始了他最擅长的画饼。

    从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他就已经在考虑兵团的组织架构。

    既然是军事单位,而方选又是军迷,自然要把自己掌握的现代军事理念用上。

    首先想到的,就是组建总参谋部。

    参谋是现代的叫法,约等于古代的谋士。不同的是,参谋的作用要更为全面。

    谋士都是凭借个人的学识和判断献计献策,一旦局面超出掌控,或者谋士本身学艺不精,就很容易提出馊主意。

    参谋部则是团队作战,囊括军中最有才华和能力的人,在搜集一切信息和情报,汇总整理后,计算各种可能性并加以判断,最终形成战略战术规划。

    可以说,总参谋部等于是大脑,掌控着整支军队的所有行动。

    而在这个人均胎教的时代,想要找到参谋人才是非常困难的。不过,眼前的刘莺莺却是个好苗子,她饱读诗书,父亲又是一方诸侯,自幼耳濡目染,眼界比普通人要高得多得多。

    更重要的是,她很热爱军旅生活,不爱红装爱武装,正是第一个吸收进参谋部的最佳人选。

    于是方选对着刘莺莺说道:“在我故乡,军队首脑皆是能文能武,最高部门被称作总参谋部,主帅则称为参谋总长。”

    “参谋?那不就是谋士?”刘莺莺问。

    “是,也不是。”方选回,“谋士只是文士,而参谋则是专职军事的谋士,得能文能武。组织后勤,动员作战,练兵备武,无一不精通。只有军事才能最强者,放可成为参谋总长,也就是军中主帅。我观大小姐颇有潜质……”

    “先生莫要消遣我了。”刘莺莺面色一红,低头道,“我自知性格莽撞,何德何能担当主帅。”

    “你还会脸红呢。”方选心里嘀咕了一句,大感惊讶,随即开口道,“并非玩笑,大小姐确实很有潜质,若能按我丁某人所说,精进军事技能,他日必成帅才。”

    “果真?”刘莺莺面色变得更红,语气急切地问,“我该如何精进?”

    “所谓全才,自然是文武兼修。”方选道,“文者,天文星象、山川地理、风土人情、历史典故。武者,兵法韬略、体能技击、武备兵器。若能样样精通,何愁不成帅才。”

    方选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明白,让她不要整天在外面野,应该把更多时间花在学习上。

    刘莺莺是聪明人,自然也听出其中道理,于是说道:“父亲书房中藏书众多,可惜我从未认真研读。”

    “大小姐尚且年轻,现在开始钻研也不迟。”方选见自己的忽悠已经产生效果,于是笑道,“以大小姐的聪慧,何愁不能成为帅才。”

    “先生高才,莺莺受教了。”刘莺莺拱手。

    方选点头,心道总算把这姑奶奶安抚住了,希望她别再整幺蛾子。

    正思忖间,前方的亲兵停下脚步,转头回禀:“丁主事,就是这里了。”

    方选快步走过去,发现来到一个悬崖顶上,前方居高临下,崖壁陡峭无比,怪石嶙峋,站到石头上,俯瞰周围,能清晰地看清黄土城,以及城外的田野。

    “这地方好啊!”方选叹道,“在这里设个观察哨,方圆几十里的动静一清二楚。”

    “我等搜寻数日,方才找到此处。”亲兵回道。

    方选点头,四下里观望,就见山脚下的树林中,大批人马正在集结,随后在一声声号令中,进入林间埋伏。不多时,整个山林陷入寂静,仿佛从未有人出现过。

    由于离得远,也看不清谁是谁,但可以肯定一点,冯英的治军水平很高,只花了个位数的几天,就把一群难民变成了训练有素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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