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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休整,当到了傍晚时分,大军已经做好了随时可以出发的准备。
不过,这不是去打仗,用不着连夜赶路,所以,程咬金和秦琼仍旧决定,明日一早再出发。
经历过昨日的狂欢,今夜军营中就静悄了不少。
篝火点燃。
将士们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享受着最后的宁静。
等回了长安,等待他们的就是操练和整备,日子可就没有现在这么舒坦了。
王铁牛得到了张楚的同意,和赵集他们聊天喝酒去了。
毕竟早就说好了,今日让王铁牛休息。
“大哥。”
“铁牛呐?”
程处默和秦怀道打着哈欠走了过来。
两人又睡了一日,精神好了不少,找到张楚,一屁股坐到了板车旁。
张楚指了指不远处和赵集他们喝酒的王铁牛。
“铁牛辛苦了这么多天,让他去休息下。”
“怎么?”
“睡好了?”
“头还疼吗?”
张楚看了眼两人,笑着说道。
“已经好了大哥。”
“昨夜,太过于兴奋,多贪了些。”
程处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伤心了?”张楚打趣道。
程处默和秦怀道讪讪一笑,自然知道张楚说的是什么。
“就算再伤心,也于局面没有任何改变啊。”秦怀道抿了下嘴唇:“还是回到长安,看看情况再说吧。”
程处默也道:“是啊,估计尉迟宝林他们也都在等着我们,等到了长安再好好商量下怎么办,现在伤心,徒增烦恼。”
“怎么?”
“还想着抢婚?”
张楚还没有说话,程咬金的声音就从后面响起。
张楚抬头望去,程处默和秦怀道两人身子一颤,赶忙扭头。
程咬金和秦琼就站在他们身后。
程咬金和秦怀道几乎是同时疯狂摇头。
“不!!!”
“怎么会!!!”
两人缩了缩脑袋。
“我看你们有这个心。”
“你们想作死,可不要拉着小侯爷。”
程咬金背着双手,目光中充满了警告,望着程处默和秦怀道,眉头轻皱:“这可是陛下赐婚,全天下人都盯着,你们还想商议什么?”
“爹,我·····”
“程叔叔,没·····”
两人想要解释,但不知如何开口。
“程伯伯,秦伯伯。”张楚笑着给两人打圆场:“他们也就是过过嘴瘾,陛下赐婚,无人可以更改,更别说他们这群毛头小子了。”
“程伯伯,秦伯伯,坐。”
张楚直接把程处默和秦怀道踹下了板车。
秦琼一屁股坐在了两人刚才的位置上。
程咬金则还是依靠着车邦,瞪了眼并排站在前面,双手交叉置于腹前,低着脑袋不敢吭声的两人。
“我说你们两个人什么好?”
“现在是多事之秋,这件事,显然是陛下和世族达成了某种协议。”
“你们别给老子惹祸了。”
程咬金还真怕他们脑子一热,做出来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来。
这两头,一方是陛下,一方是站在世族门阀前面的长孙府,不论是哪一边,都不好得罪啊。
“小侯爷,等到了长安,还真要拜托你,多看着些他们。”
程咬金认真道。
“放心吧程伯伯,他们两人知道分寸。”张楚颔首应道:“不过,等到了长安,他们估计也没有那么多空闲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怎么说我也得建设下陛下分给我的那五百户食邑。”
“五百户,不小的庄子了,少不了他们两个人出出力。”
大唐这个时期的村庄,可不比后世社区村庄动辄几百上千户。
现在,五百户的庄子,已经算是很大很大的了。
甚至于,还需要两三个村庄合并,才能达到五百户的范围。
这五百户,朝廷还没有分配,毕竟张楚没在长安,要回到长安后去一趟户部,登记领取。
说是领取,其实就是让你选一片地方。
毕竟,能领食邑的,身份就在那里摆着,户部得好好伺候着。
“对。”
“这倒是个正事。”
“到时候,有什么事情,直接指挥他们两人就行。”
秦琼觉得这个法子很不错,跟着张楚,总比跟着那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要强得多:“等回了长安,我亲自去户部一趟,看看还有没有肥沃的庄子,省的小侯爷你被户部那群人蒙了。”
“那就多谢秦伯伯了。”张楚没有拒绝。
自己对于长安及其周围没有一点了解,若是有人能帮着参考下,自是简单了很多。
“小侯爷,这·····”
“这些就是你亲手栽种的花子?”
“听秦二哥说,叫红薯?”
程咬金的目光落在了板车里的八株红薯上,很是好奇的趁着月光仔细打量。
昨日他刚到军营,便带着人准备晚上的酒会。
今天又是忙了一天,现在才终于得空过来看看。
这八株红薯,在军营里都已经要传遍了。
据说,这是小侯爷最珍贵的东西。
不仅让仆人日夜守护着,就算只要自己有空了,就绝对不会换地方。
而且,还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
红薯!
这个名字谁都是第一次听说。
所以,程咬金忍不住过来看一看。
“是啊。”
“程伯伯,它们的名字就叫红薯。”
张楚温柔道。
“小侯爷,我听处默说,这是你师父他老人家生前最喜欢的花?”程咬金疑惑。
“咿?我怎么听说怀道说,这是小侯爷的青梅竹马送给小侯爷的?”秦琼同样不解。
张楚苦笑。
这都哪跟哪?
“两位伯伯,别听他们胡说。”
“这不是花。”
“红薯,是一种庄稼。”
“和粟米,小麦一样。”
张楚轻声道。
“庄稼?”
“能吃?”
程咬金眼睛一亮,下意识的搓搓手,想要尝一尝。
张楚急忙拦住了。
“程伯伯,还没好,等收获了,到时候我送你些。”张楚迅速说道。
“这样啊。”程咬金老脸一红,觉得自己有点太过于馋嘴了:“不过,小侯爷,既然就是个庄稼,也不是啥重要的事,你为啥要日夜守护?”
“有那么好吃吗?”
“我还真不信,地里的庄稼,能比肉还好吃。”
程咬金感到很奇怪。
他想想,日夜守在这八株庄稼前面,如果换做自己,真的是要够死了。
可是,听秦琼所说,张楚这些天,却如同望夫石般,日复一日,只要没事就坐在红薯面前。
看着。
盯着。
望着。
丝毫察觉不到疲累和无聊。
秦琼,程处默和秦怀道也都望向了张楚。
对于这个原因,他们全都表示很好奇。
“哈哈哈·····”张楚轻笑,揉了揉鼻子,看着月光下的红薯,
想了下,缓缓道:“当然没有肉好吃。”
“但是,这东西,能救命,能救活很多很多百姓的命。”
程咬金更不理解了。
什么意思?
救命?
难道还是一道药材?
“小侯爷,这玩意还能入药?”程咬金抿了下微微干燥的嘴唇,不懂道。
张楚摇头:“我的意思是,这东西,能让百姓填饱肚子,这不就是救命吗?”
“可是,粟米小麦也都能让人填饱肚子啊。”秦琼觉得这不算答案。
那个庄稼没有这个功效?
再说了,不能吃无法填饱肚子的庄稼也不能叫庄稼了。
程处默和秦怀道也是觉得大哥说的这话,有点像是废话。
程咬金脑子里转了一圈张楚的话,感觉相当于没说一样,他很是赞同秦琼:“是啊,秦二哥说得对。”
“不一样啊。”
张楚轻轻吸了口气。
目光有些迷离的望着红薯,嘴角的幸福是瞒不住的。
“它们······能亩产三十担,粟米小麦,那个可以做到?”喜欢大唐十万里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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