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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打败一支配合默契的传奇队伍不难。
但要在对方有所准备的情况下,瞬间击败并俘虏他们全部人却没那么容易。
以传奇的手段,太容易逃走了。
即便是一位未来半神出手,也不一定能将5人全部留下!
所以,必须要让他们自愿进入自己事先设置好的囚笼。
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
瞬间出手,一锤定音,不给对面一点绝地翻盘的机会!
显然,林尔、冰焱、琼光三人中,只有林尔具备这样的实力!
当然,还有更直接的一些手段。
比如通过【做空】直接把5个传奇削废掉......
但这个技能有点BUG,属于是底牌之一。
林尔每次使用也都是要掩人耳目一下,当众直接用还是不多。
对付这5人,显然没必要......
“几位手段高明,我们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被数双金光闪闪的筷子夹住各个部位,控在原地无法动弹的豪胜叹了口气。
至于心生怨怼?!
怎么可能?
都是传奇,输了就是输了。
也不是生死仇敌,没什么好恨的。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敌人直接将自己淘汰,落得倒数名次。
拿个几十万积分的安慰奖罢了......
有永恒神殿的保护机制在,蓝星职业者是不会在【无垠之海】中真正死去的。
最多也就是重伤,被传送回蓝星的秘境入口处。
看豪胜队的五人直接摆烂。
林尔倒是被难住了.......
目前如何处置这5个战俘,确实是个难题......
首先,把这几人直接送回蓝星,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价值......
那最多只能给他们增加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比赛积分罢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只有在进入【无垠之海】的最后一段——新世界之前才有排名的作用。
更多的是给混不到名次的职业者一些安慰奖用的......
对于立志前往世界终点,至少能够到达新世界的林尔等人来说,跟没有收益也没啥区别。
至于为何官方要把淘汰其他职业者的奖励设置的那么低。
这是因为,这种稳扎稳打的做法,和之后在虚空之眼中获得更大利益的逻辑完全不符。
于是,他选择询问两位传奇的‘老前辈.......
“‘冰焱、‘琼光,你们怎么看?”
“遇到这种事情,你们传奇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冰焱、‘琼光:“......”
他们已经习惯林尔言语间不把自己当成传奇的离谱操作了。
可能是平时演习惯了吧.......
‘琼光解释道:“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他们给一些买命钱。”
“或者直接就是帮我们打工‘挖矿,进行后续的收益分成。”
林尔一听,顿觉还得是成名已久的传奇。
经验就是丰富!
“那就这么处理吧。”
他转头对着豪胜队的人道:“你们同意吗?”
对于林尔的提议,豪胜五人并没有很意外。
这属于常规操作,或者说,约定俗成的操作。
以面前这三人的实力,必然是要前往新世界的。
尤其是那个背锅的,简直深不可测!
哪怕队伍中的感知系夜樱探查了半天,也只探查出一个“故意”漏出的二阶和点魅力值。
除了这两个假属性,其他的东西不是???,也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所以他们才那么淡定,因为对方不太可能选择送他们回家。
反而是那种与他们实力相当的,他们才需要担心是不是只能拿一个保底奖励。
打败他们的人实力越强,他们越心安。
难得进秘境一趟,不捞一波回去,只拿个几万积分的安慰奖,有什么意思?
这不跟进了金矿,却啥也没捞着就出去了一个德行吗?
“可以,只是......你想要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
豪胜慎重问道。
“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有什么说法吗?”
林尔纳闷了。
‘冰焱解释道:“黑吃黑这种操作,虽然是约定俗成。”
“但是其中的门道有点复杂,水比较深。”
于是,他详细的给林尔解释起了一些案例......
有关于契约“仙人跳”这种事情,在义务教育中其实都多有普及。
电视上也会经常播报有关防诈骗的小知识。
以及遇到了类似情况,作为败方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这是胜利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对败方也很有利。
比较讽刺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双赢”。
比如败方,一次性花一定的积分,买命这种操作。
事实上,因为这么干的人太多。
为了定价合理,甚至还有人根据不同人的实力水平,给每个人的‘命明码标价......
帮助大家提高讨价还价的效率.......
但这又会引发出新的问题.......
比如一个胜者,从败者身上一次性掏走3万积分的买命钱。
在放他跑远10米后,又立刻‘击败并再次‘挟持他:“哈哈,没想到吧,你又被我挟持啦~”
“这次给你打个折吧,2万积分就行。”
要如何保证,胜利的一方薅羊毛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呢?
即便在契约里特意限制,胜者不能出手第二次。
他就不能找个朋友过来,合作收割第二次吗?
哦,那我再补充,不能找朋友来。
那你要怎么保证,契约中没有其他空子可钻?
又比如,一个败者,在签订了某种契约后,同意后续为胜者打工,进行收益分成。
但他故意出工不出力,在秘境中各种浪、摸鱼。
或者就是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就是获得一些隐性的、无法分成的收益。
导致强者的利益严重受损,甚至还不如一次性收割买命钱来的实惠......
总而言之,契约的漏洞实在太多。
不论对于这份契约中的胜者还是败者而言,都是如此。
就和蓝星的法律,是一个道理!
有些事情,真的是论心不论迹.......
这也是为什么,控制人的想法和思想,很多时候比起用死板规则去约束,要有效的多!
‘冰焱在一旁继续提醒道:“一般来说......这种契约的签订,都是要真名契约的。”
“如果你只是签订普通的公证契约......到时候指望官方来帮你讨债,可能是行不通的......”
林尔瞬间就心领神会......
虽说这种打劫的行为,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但既然是潜规则,那就不可能放到明面上。
你要让官方接受这种敲诈勒索的契约,并帮你事后追索债务?!
那官方的脸还要不要了?!
至于被敲诈勒索的那一方去官方告状?
不好意思,你自愿签订,甚至对你有好处的契约,我也不可能帮你的好吧。
少在那边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万一我们出手打击这种行为,导致以后强者捞不到好处,直接把弱者杀了怎么办?
就像不能判强j犯死刑一样。
所以说,普通公证契约在这种敲诈勒索的情况下,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
可签订真名契约,就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不会喜欢永恒神殿在自己的头上悬上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可以玩弄契约文字的不只是强者,弱者同样可以.......
所以,到了最后,有关契约内容的文字就会变得非常宽松.......
陷入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对强者约束太强?你找死?!
对弱者的约束太强?没事,那我死去吧,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大家都是传奇,谁怕死?
更何况,【无垠之海】世界中,职业者受保护,根本死不了。
林尔考虑了几秒钟后,突然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这样吧,你们帮我去挖矿,收益五五分成。”
“而且为了彼此之间的信任。”
“本次契约中,约束我的部分,签订真名契约。”
“并通过这份真名契约,关联一份你们的义务性质的,普通公证契约,如何?”
林尔做了一个非常大度,让‘豪胜和‘冰焱等人甚至非常震惊的举动。
“锅霸,你确定?”
签订契约双方的约束效力等级不同,确实是可以做到的。
但问题是,谁会愿意这么干啊?!
尤其是,提出这种要求,限制更高的,居然是其中的强者!
“我确定!这样吧,在本世界进度范围内,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之前。”
“我‘锅霸在【无垠之海】内,针对你们的行为,要受到这份真名契约的限制!”
林尔发现,即便是他的本体,也可以用任何一个“分身”的名义签订真名契约。
“契约限制随便由你们填,如何?”
豪胜5人简直要懵逼了,真的会有这种好人吗?
真名契约,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再确认后,豪胜等人终于是相信了这个事实。
“锅霸先生大义,我们自愧不如。”
豪胜五人面面相觑后,眼中带上了浓浓的敬意。
“输给你们,我们心服口服。”
遇到比自己实力强的很正常。
但是遇到一个实力比自己强,还比自己更有人格魅力的。
那真的是生不起半点儿继续挑战的心思.......
说白点......
就是生起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哈哈哈哈,都是蓝星人,你们这样太客气了......”
林尔一副伟光正的大度模样。
很快,几人在永恒神殿的见证下,就完成了相关契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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