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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神了会,林小月立马翻身爬了起来,警惕在视线在封闭的环境中四下张望,如此熟悉却又陌生的环境,这不正是末世前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个干净整洁的十七平方的小房间,里面摆着一张单人床,一台挂壁空调,一个布衣柜,一面全身镜和一个床头柜。
林小月快速起身下地,来到全身镜前,透过光结的镜面看到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正是她20岁左右的样子。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半响,白皙滑腻的皮肤,黑长的秀发,脸上没有末世十年被恐惧和压榨折磨的绝望,手心里也没有因为长期拿刀及枪枝而磨出来的厚茧。
可她分明记得末世十年的痛苦经历,也记得丧尸乌黑锋利的指尖划破皮肤时带来的剧痛,还有很多很多血腥、惊恐、绝望、无助和彷徨的画面,每一帧都是那么刻骨铭心,难以磨灭。
林小月迷惑了,莫非是周庄梦蝶?可到底哪一面才是真的?
是残酷杀戮,满地尸臭的末世?还是此刻太阳普照大地一片生机盎然的今生?
林小月怔愣了片刻,看到床头柜上摆着的水杯,那是她曾经最喜欢,时常拿在手中把玩的纯银水杯。口干舌燥的她颇有些迫不及待的走过去,端起水杯,仰头咕咚咕咚就把杯里的凉水喝的一干二净。
一身燥意散去,林小月这才浑身舒坦,仿佛重新活过来了一般。她长出了一口气,习惯性就想往床上倒去,然而身体却在躺下的瞬间止住了。
不对,她是死了,被那对贱人推进了丧尸群,被群尸活生生撕咬而死。那么疼,那么恨,怎么会是假的!
但,为什么又出现在末世前的房子里?
林小月四下环顾。对于这个房间,林小月太熟悉了,从离开孤儿院她就开始半工半读,以她微弱的能力在这个寸土寸金的F市,依靠奖学金和打工赚来的钱租下这么一个不足二十平的小单间,这也几乎花费了她每个月大部分的工资。
她转过身,抬脚走到了窗边,一把拉开窗帘往外看去。
为了方便上下学,因此,她租的房子离学校不远,而窗户临街,所以特别吵。从七层往下看去,以她良好的视力,可以清楚的看到楼下街道上人流密集,车水马龙,一片热火朝天的模样。
林小月俯瞰街景,脑子里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和平美好的世界不是早就毁灭了吗?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她猛的回过身拉开床头柜,掏出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着2027年7月15日。
这……
林小月瞪大了眼睛,她,这是回到了末世十年前?
她死在了遍地凶残血腥,食不裹腹,惶惶不可终日的末世。如今,这是重生了?重生回末世前10天。
还来不及等她多想,握在掌上的手机便传来了悠扬的乐声,林小月低头看去,那个熟悉却又让她浑身血液逆流的名字:陈易。她谈了3年的男朋友,也是在末世,为了救怀了他孩子的闺蜜林林,而将她亲手推入丧尸群里被分食而死的渣男。
是的,末世十年,林小月是三人中最早觉醒力量变异的人,也是因为有她这个脑子缺根筋的傻叉护着,男朋友陈易和闺蜜林林,以及他们身后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人一路到了安全区。
一开始,因为她在众人中“能力”突出,大伙还对她尚算客气,陈易和闺蜜林林的地下情还遮遮掩掩。
但是,自从陈易觉醒了火系异能后,蓬勃的野心就再也压抑不住,总想着组建队伍做大做强,成为盘踞一方的枭雄。
而陈易和闺蜜林林两人的地下关系也逐渐放开手脚,明目张胆了起来。
再之后,闺蜜林林也觉醒了空间异能和水系异能,渐渐的,周遭的人对林小月从最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纷纷变了脸色,以至到了最后,林小月反倒成了人人嗤之以鼻的小三。
而每次林小月向陈易提出离开队伍都被他以各种借口阻扰、挽留了下来。
是的,陈易一直都在阻扰、挽留林小月的离开,虽然说末世一路走来,随着时间的延长,陈易组建的队伍越来越大,他必须竖立自己的形象,让人看到他是一个长情、包容、稳重、靠得住的。
他不能也不允许,让任何人有一丝一毫机会诋毁他,说他是为了林林的双系异能而抛弃旧爱。
尽管,末世里人人都在为活命而拼搏,为一口吃的而斗争,但爱惜羽毛又好面子的陈易决不允许听到任何一句议论他人品不行的声音,故而林小月每次提出离开他都百般阻扰。
直到最后,他发现林小月下定了离开的决心,再不可能挽留,而队伍里部分人心浮动,明显在他们中更倾向维护林小月。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陈易和林林便设计在一次外出任务中,合谋将林小月推进丧尸堆里永绝后患。
所以说,林小月最恨的人是谁,不外乎杀生之仇的陈易和林林。一个是她交往了3年准备共渡余生掏心掏肺的男朋友,另一个是她大学刚认识不久,无话不谈的好闺蜜。
呵,真是应了那句名言:防火防盗防闺蜜。两个贱人中的贱人,垃圾中的VIP。
正当林小月陷入回忆而怒火中烧,准备抬手砸了吵个不停的手机,握了握掌心,抬手的动作又停了下来。调整好呼吸后,她强压下冲动,接听了电话。
“小月,在干嘛呢?我和林林都到地儿了,你人在哪呢??”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又令人厌恶的声音,让小月记忆瞬间闪回,想起这一天,7月15日,他们相恋的周年庆。
呵呵,就是两人相恋的这一天,本来约好一起渡过,偏偏二人时光却变成了三人行。哦不,准确的说是陈易和林林现在在玩地下情。
本来,如果他们公开或与林小月挑明了说,林小月也不是不讲道理,死活要霸占着茅坑不垃屎的人,但偏偏他俩明明生活条件都比林小月好,却总喜欢挥霍林小月没日没夜,辛苦积累下来的打工费。时不时让林小月请客吃饭,或是逢年过节以各种名目讨要礼物。
可能真是应了那句:花别人的钱总是更的香吧。喜欢别人逃荒我咸鱼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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