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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什么人啊,光挤怼人还不买东西,要是多来几个像这样的货色,那她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两位同志,这衣服你们还要吗?”
售货员生气归生气,但是生意还是要做的,他们百货公司和普通的供销社可不一样,他们百货公司卖货可是有提成的,虽然提成不高,但是蚊子在小也是肉啊,更何况这件衣服120块钱,都可以顶得上自己平时卖好几件衣服了。
“可以试试吗?另外我还想要一件男款。”
“可以试,但是注意不要弄脏,男款我去拿一下。”
对于林思雅提出试衣服的要求,售货员满口答应了,要不是因为刚才那两个人的缘故,对于这种要求,她一般是不会答应的。
“好的,谢谢!”
林思雅脱掉了身上厚重的棉袄,露出了姣好的曲线,傅斯年顺手把棉衣拿在手里。
她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把手伸了进去,嗯,是这种感觉,又轻又软,而且非常的保暖,摸了一下羽绒服的布料,好像也不是普通的棉布,就是不知道这羽绒服钻不钻毛,要是钻毛那就尴尬了,她可不想脱下外套,然后身上一身的毛。
“怎么样?好看吗?”
“好看,这个颜色很好。”
这件羽绒服本身就是傅斯年看中的,当时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他就觉得林思雅穿上以后应该很好看,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令人惊艳。
女孩的皮肤本来就白,穿上这件米色的羽绒服以后,皮肤看上去更白了,而且不同于棉袄的厚重,羽绒服穿上去显得更加有曲线。
我觉得也不错,穿上去很舒服,又轻又软,而且也很暖和,等一下有男士的,你也试一试。
“我就不用了吧?”
“怎么不用?咱们一人买一件,哦,不,给阿姨也买一件吧,上次阿姨送了我那么贵重的礼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才好。”
那给你和我妈一人买一件,我就不用买了,我衣服有。
傅斯年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没有必要穿这么好的衣服。
“买,必须买,咱们一人穿一件,这叫情侣装。”
“情侣装是什么东西?”
傅斯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林思雅低声和他解释了一下,傅斯年眼前一亮。
“那我也买一件。”
售货员很快就把男款的羽绒服拿来了,和林思雅身上的这一件款式差不多,颜色是深蓝色的,傅斯年穿上去以后,真的可以用器宇轩昂来形容。
最后两个人买下了两件女款的羽绒服和一件男款的羽绒服。
钱是林思雅付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给傅斯年买礼物,也是第一次给傅斯年的家人买礼物,必须得自己付钱。
傅斯年拗不过她,只能同意了。
两个人又转战了楼上,傅斯年直接拉着林思雅来到了卖手表的柜台。
“你要买手表吗?”
林思雅好奇地问,她怎么还记得傅斯年好像有手表。
“不是给我买的,是给你买。”
“给我买?不用啊,我有手表,你看。”
林思雅把手里的手表给他看了一下。
“我知道你有手表,但是我就是想给你买。”
妈呀,这是什么霸总语言,林思雅莫名的就觉得有点甜蜜。
两个人很快就到了卖了手表的柜台,这里的手表种类很多,国产的和进口的都有。
“看看你喜欢哪一款!”
林思雅看他打定拿主意,也不再推辞,她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当一个男人愿意为你消费的时候,就说这个男人的心里有你,女人可千万不要推辞,因为有时候推着推着,男人就形成了习惯,以后就再也不会把你放在心上。
林思雅觉得非常的有道理,当一个男人都不愿意为你花钱,那肯定是不会把你放在心上的。
当然感情也是相互的,也不能剃头担子一头热,双方都要付出,这样感情才能够长久。
林思雅对手表的研究不多,零星的一点知识,也都是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舍友在聊天的时候说的。
那时候的女孩子们,对奢侈品都颇有研究,特别是像包包、饰品、手表什么的,她们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分析出这个人的社会地位。
那时候的林思雅一心就放在绘画上,对于这些一点都不感兴趣,因此也融入不了宿舍的氛围。
因此,经常是另外的几个舍友聊得热火朝天,她独自一个人在那里画画,不过偶尔的时候,也能够听到他们聊什么绿水鬼、浪琴、百达翡丽什么。
这些手表的牌子,便宜的几万块,跪地上百万,戴手表的人,也不是为了用手表看时间,完全是用手表来装逼。
“你好,两位想要看什么样价位的手表?”
卖手表的售货员一看到两个人手里拿着这么多东西,就知道两个人花了不少钱,肯定也是有钱的主,所以分外的热情。
可以帮忙介绍一下吗?
好的,先看这一边,这边的手表都是国产的,有好几个牌子,有海市牌,海鸥牌还有梅花牌,虽然这些都是咱们国产的手表,但是质量都不错,而且经济实惠。
另外一边则是进口的,这两块是瑞国的百达翡丽和江诗丹顿,另外,几块也都是国际名牌,在价位上,肯定是要比咱们国产的高上很多。
林思雅没有想到,在这里居然能够看到后世那些耳熟能详的名表牌子。
百达翡丽呀,这款手表可是手表界的顶级品牌,以独特的手工艺闻名于世。
傅斯年看到林思雅一直盯着那块百达翡丽的手表,就示意售货员拿出来看一下。
“不用了吧,这也太贵了。”
林思雅虽然很喜欢这款手表,但是他也看到了上面的价格,这一块手表将近1000多块,这也太贵了。
“没事,只要你喜欢。”
“这位男同志,对你的对象可真好,这款手表可是咱们这里最贵的,当然质量也是最好的,整个省城就只有这么一块。”
傅斯年把手表戴在了林思雅的手腕上,本来这就是一款女士手表,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竟意外的合适。
“怎么样?喜欢吗?”
林思雅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是挺好看的,就点了点头。
“那就这一块吧?”
林思雅摇了摇头,她虽然觉得这家男朋友为自己花钱也没有什么,但是这个是1000多块钱,在这个年代都可以在省城买到一套房子了,让她把一套房子戴在手上,这也太奢侈了。
傅斯年倒是觉得没什么,毕竟他手上的这一块手表也不便宜,而且自己也会赚钱,1000多块钱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看到林思雅摇头,他也尊重她,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小姑娘心里有负担。
最后经过两个人一番商量,林思雅选中的一款价格适中的手表,虽然比起普通的手表也贵上不少,但是比起那块1000多块的手表可便宜多了。喜欢穿越七零,开局先虐女主一家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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