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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她对之前被调戏的事情耿耿于怀啊。
老金也很生气,这帮家伙居然敢调戏他的女人!
本来老金还想稍微陪他玩玩,然后再给他个痛快,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决定直接送他去见阎王。
这种败类,就应该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呼、呼呼!呼呼!”
强盗虽然是杀人越货的恶徒,但毕竟也是人,面对死亡的威胁,他还是露出了人性脆弱的一面,恐惧地喘着粗气,几乎快要崩溃了。
“呼呼!呼呼!”
这是在练习辣妹子(拉梅兹)呼吸法吗?
老金心想,这家伙要是再这样心不在焉下去,他这难得的实战机会可就浪费了。
于是,他决定激怒对方,让他提起精神来战斗。
“……没本事就别出来当强盗,懂吗?”
老金之前都是靠蛮力取胜的,还没好好用过剑术呢。现在克劳迪给他创造了这么好的机会,他当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你这条狗都不如的东西!这都怪你妈没把你教好!”
老金和卡琳练习了这么久,剑术肯定有所提升,但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到底如何。正好拿这个强盗练练手。
“……你说什么?”
强盗原本已经被吓破了胆,但听到老金侮辱自己的母亲,顿时怒火中烧,恢复了几分理智。
这就对了嘛!
“你妈要是把你教育好了,你会出来当强盗吗?这都是你妈的错!孩子能有什么错?都是父母的错!”
强盗的脸色越来越红,显然是被老金的话给激怒了。
老金继续火上浇油:
“啊,这……!”
“你这种人,就应该把你妈抓起来枪毙!你妈住在哪?我这就去把她杀了!哦,对了,她该不会已经死了吧?”
“你这混蛋!我要杀了你!”
——嗖!
强盗怒吼一声,高举着长剑,朝着老金冲了过来。
“你居然敢侮辱我母亲!!!”
然而,他的攻击毫无章法,动作也十分僵硬,一看就是个门外汉。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吗?老金将他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小子,还挺孝顺的嘛。”
老金根本不需要格挡,直接侧身躲过强盗的攻击,同时手腕一转,将剑尖刺向强盗的面门。
——锵!
强盗的剑被老金的剑挡开,发出一声刺耳的金属碰撞声。
“什么!”
强盗的剑被老金的十字护手挡住,而老金的剑却势如破竹地刺进了他的面门。这场决斗,不到十秒钟就结束了。
如果强盗的剑术稍微好一点,或许还能和老金过上几招,但他完全是个新手,只会胡乱挥舞手中的剑。剑术可不是蛮力,而是需要技巧和杀意的。
“呃、呃呃……!”
强盗的面门被刺穿,顿时慌了神,手中的剑也掉落在地上。老金握紧剑柄,将剑身往前推,强盗被迫后退,最终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呃、呃呃呃!”
“看来我的剑术还不错嘛。”
这场决斗结束得太快了,老金还没过瘾呢,不过,至少证明他的剑术还是有点进步的。看来,那10银币花得值!
“居然一招就解决了!”
“老金!补刀!补刀!”
柯布森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克劳迪则兴奋地大喊大叫。她那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哪里像是在指挥杀人啊,简直就像是在看热闹一样。
看来,以后得带她去竞技场看看,她肯定会喜欢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信仰的缘故,克劳迪对这种血腥的场面特别感兴趣。
“去死吧,!”
——咻!
老金一剑砍下强盗的脑袋,强盗的身体抽搐了几下,便彻底不动了。
“哇!太棒了!你太厉害了!”
克劳迪兴奋地扑到老金身上,紧紧地抱住他,仿佛要把他揉进自己的怀里一样。
“咳咳!”
“太精彩了!真是漂亮的一击!真正的战士,必须懂得冷静,为了杀死敌人,有时需要克制自己的野性。为了胜利而等待时机,这才是真正的实力!”
“我、我快喘不过气了!”
“我太高兴了!你很有成为战士的天赋!我没看错你!”
“我快被你勒死了!”
“对了,你说过要把胜利献给我的,再说一遍好不好?”
克劳迪松开老金,笑眯眯地说道。
再说一遍?老金有些疑惑。
“呼……这是什么仪式吗?”
“嗯,差不多吧。你只要说给我听就行了。”
“我把这场胜利献给你……这样可以吗?”
“当然可以!”
克劳迪再次紧紧地抱住老金,老金差点被她勒得背过气去。
他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克劳迪该不会把他当成宠物小精灵了吧?不过,应该不会有人对宠物小精灵做这种事吧?老金连忙打消了这个念头。
话说回来,他和精灵谈恋爱,应该也算跨种族恋爱吧?
“蛮子!别光顾着卿卿我我,赶紧收拾战利品!”
柯布森在一旁提醒道。
没错!
现在是收获的时刻了!
虽然克劳迪的怀抱很温暖,但搜刮战利品的快乐是另一种不同的享受。
杀死敌人后,他们会掉落各种物品。如果是魔物的话,大部分都是些没用的垃圾,但如果是人的话,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人死后,会留下他们身上所有的东西:金钱、武器、衣服……所有的一切。
“太棒了!”
老金从克劳迪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兴冲冲地跑到尸体旁边,拖着他们的腿,把他们排成一排。现场一共留下了四具尸体,另外两个强盗逃跑了,真是可惜。老金和柯布森兴致勃勃地开始搜刮战利品。
“嘿嘿嘿,让我们来扒光他们吧!”
柯布森坏笑着,开始脱掉其中一具尸体的衣服。老金也迫不及待地开始搜刮另一具尸体。他们会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剩下的就丢在这里。衣服上沾满了血迹,只能丢弃,但武器和钱包是绝对不能放过的。
“达、达兰特币!这小子居然带着达兰特币!”
“我的天啊!真的吗?”
老金从一具尸体的口袋里搜出了17枚达兰特币!他顿时两眼放光,掏出匕首,割开尸体的衣服,仔细地搜查起来。没想到这帮强盗居然也去参加了节日,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他们杀人越货,抢来的钱居然拿去参加教会举办的节日……这种行为,简直丧心病狂,连变态杀人魔都自愧不如。
节日可不是为这种人准备的!
老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杀掉这帮强盗,绝对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做了这么多好事,应该不会下地狱吧?
【干得漂亮!】
看吧,连佛祖都夸他做得好!
“野蛮人!这小子身上居然有两枚银币!”
“发财了!哈哈哈!”
老金和柯布森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搜刮着战利品。
这帮强盗身上的宝贝还真不少,除了现金和达兰特币之外,还有各种首饰、装备等等。想到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了,老金就激动得快要疯了。
克劳迪也加入了搜刮战利品的行列,她拖着一具尸体,哼着小曲,开心地翻找着。
这就是新婚的乐趣吗?
“搞定!”
终于,他们把所有战利品都搜刮干净了。老金脱下自己的斗篷,铺在地上,然后把所有的战利品都摆在上面。
“嘿嘿嘿,战利品是属于胜利者的!”
“没错,克劳迪。哈哈哈,真是太爽了!”
“看着就让人心满意足啊。”
他们清点了一下战利品,一共收获了5枚银币42枚铜币、三把单手剑、一把手斧、67枚达兰特币、四双鞋子、三枚戒指和一条项链。
这简直是大丰收啊!
看来,杀人越货果然比杀怪赚钱!
老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人铤而走险,跑去当强盗呢。只要找个偏僻的地方,埋伏起来,然后杀人灭口,神不知鬼不觉,就能轻松发财。不过,前提是得有眼力,能判断出对方的实力。
要是判断失误,就会像这帮强盗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收工!收工!今天赚翻了!我们赶紧回城,把这些东西都卖掉,然后平分!”
老金把所有的战利品都塞进麻袋里,沉甸甸的重量让他感到无比满足。本来以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意外收获。看来,好人有好报啊!以后得多做善事才行,说不定哪天就能天上掉馅饼呢。
“这些脑袋也能换钱吗?”
“脑袋?”
克劳迪用剑尖戳了戳地上的头颅,问道。老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克劳迪是想把强盗的脑袋砍下来,拿去换达兰特币。
这也太狠了吧!
“他们长得跟亡灵也差不多……应该可以吧?”
“呃……你把人头交给祭司,说这是亡灵的脑袋,他们会不会把我们抓起来?”
“是吗?那太可惜了。”
克劳迪顿时失去了兴趣,走到老金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那我们赶紧下山吧。”
“柯布森!你还有东西要拿吗?”
“等等我!我的皮甲忘拿了!”
“哦,对!”
柯布森从一具尸体上扒下一件皮甲,穿在身上,然后跑了过来。他们打算先去铁匠铺把武器和装备卖掉,然后再把首饰拿到珠宝店去卖。
“出发!蛮子,今天时间还早,我们下山去喝一杯怎么样?”
“喝酒?好啊——”
老金正想答应,却被克劳迪打断了。
“——抱歉,我和老金还有事,下次再喝吧?”
“呃……好吧,克劳迪小姐。”
柯布森看着克劳迪那笑眯眯的表情,却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老金也一样,他不知道克劳迪又要对他做什么。
三人沿着山路往下走。虽然他们不知道正确的路线,但只要走到山脚下,就能找到回城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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