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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坤点点头,解释道:
“以前的时候,诸侯混战,老百姓居无定所,自然没心思发展生产。你栽种了二亩地的莲藕,可能会招来强盗,杀了你的人,还要抢你的东西。你开荒土地,经营成良田,地主就会巧取豪夺,逼着你低价卖田。这样的环境下,谁还有心思发展生产?”
别说古代,就算是智能工业时代的非洲,秩序不好的国家,老百姓也摆烂,活一天算一天。
饿死不开荒,渴死不打井。
因为打井开荒之后,立刻就会有武装力量来收拾你,杀了你,占据你的良田水井!
大鼎国的百姓不愿意开荒,不愿意发展副业,还有个原因,就是土地被大量垄断,甚至山岭河流,都被豪绅圈地占据了。
叶坤这些年,恩威并施,一步步收回土地,发展百户村,才有今日之局面。
有德想了想,点头道:“我懂了,稳定才是发展的前提,对吧?”
“小丫头,你说对了。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叶坤一笑,摸了摸有德的脑袋。
有德也是一笑,问道:
“当年你和管亚夫打赌,果树嫁接,让他家桃树上面结杏子,杏树上面结桃子,你赢了吗?”
叶坤大笑:“我当然赢了,管亚夫在东巴郡的府邸,嫁接的桃子杏子,已经挂枝好几年了,我还吃过!”
有德又问:“秦丑大力推广果树,那些树苗,都是从哪里来的?”
“笨蛋,我们有果树苗园地的嘛。秦丑在各大郡县,都建造了农业示范园。一方面培育良种,一方面传播技术。有五谷示范基地,有蔬菜示范基地,也有果苗培育基地。”
叶坤侃侃而谈:“秦丑还有个计划,叫做核桃进万家。就是大力推广核桃,在荒山种植,争取家家户户,都有核桃吃。”
核桃是可用充饥的,最重要的作用是榨油。
而且核桃树寿命长,产量稳定。
一棵树成活了,这一百年你都不用操心,等着到期收获就行。
叶坤治下,荒山荒丘无数。
大力开发山水资源,种树养鱼,既能丰富老百姓的食物,又能加强粮食供应。
有德不由得感慨:“核桃比栗子好吃多了,以前吃不饱,我们就吃栗子充饥,能噎死人。”
“等以后有时间,我给你做个糖炒板栗,保证好吃。”
叶坤一笑,忽然想起一事:
“对了有德,罗马大秦的商团,带来了棉花,我已经下令分头培育,经过今年的发展,到明年,说不定就能收获很多棉花,我们会建设更大的纺织厂,做出许多又漂亮又暖和的衣服。”
“你老说棉花,这个棉花很好吗,比丝绸如何?比羊毛衣服如何?比细麻布如何?”
“这么跟你说吧,一旦棉花种植技术成熟,得到全面推广,麻布就会被彻底抛弃,没人要了!”
叶坤想了想:“从保暖角度来说,和羊毛衣服差不多,但是制作简单许多,不用那么麻烦。而且棉布耐穿,破了以后也容易缝补。和丝绸比起来,那就是便宜,实用,成本低。”
以前看过一些未经考证的历史记载,说华夏国在汉代时期,就有棉花传入,西域和海南都有。
但是野棉花品质差,产量低,和丝绸一对比,没有优势,所以没有发展起来。
叶坤却很有信心。
他相信任何作物,都有可能随着环境变化而产生变异,会渐渐适应环境,向着优良品种方向发展。
上次的野棉花,叶坤安排了十几个地方分别种植培育,益州、汉中、雍凉二州都分头做试验,看看哪里的棉花最好,然后再扩大到全境,继续育种。
最多三五年,就能把棉花推广到全境。
有德笑道:“这么说,我们以后还要建造许多纺织厂了?”
“至少一千家!”
叶坤豪情满怀:“以后统一了神州华夏,我要在每个县,都设置小型纺织厂,教会老百姓纺线织布,自己做衣服。”
“那就把我累死了,一千个纺织厂,我可跑不过来。”
“傻丫头,到时候你是全国纺织部部长,手下都有几万人,哪里要你自己跑?”
两人在小船上面聊着,畅想未来,非常温馨。
在西屏山玩了两天,叶坤带着姜有德,前往平野县。
平野县的父老乡亲,知道叶坤回来了,蜂拥出城,在西门外夹道欢迎,泪流满面。
叶坤下了马,一路慰问,也感动得眼眶潮湿。
“叶大人,你还记得我吗?”
一个妇人挤了过来,拉着一个孩子,流泪道:
“我是慈姑县的难民,被黄天道大军赶过来的。是叶大人收留了我们,给我们吃喝穿。那天晚上,孩子发烧,叶大人和姜夫人,还亲自来看我们,夫人还给孩子带了烧鸡……”
叶坤一愣,随即想起往事:“我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孩子看起来眼熟!”
还有个老汉,在人群里挥手大叫:
“叶大人,我是北街卖豆腐的老王,你还记得我吗?我孙儿叫王承汉,是你给他取的名字,还记得吗?”
“老王,我怎么会忘记你?”
叶坤大笑,挤过去拉着老王的手:“还是我建议你做千张和豆干的,对不对?”
大鼎国一开始,只有豆腐,没有千张和豆干。
是叶坤在平野县的时候,找了几个豆腐匠,说起了千张和豆干,让他们摸索制作,渐渐搞出来的。
老王哭着笑着,擦着眼泪说道:
“叶大人,我现在老了,不做豆腐了,不过两个儿子在做。叶大人,明天一早,我给你送两碗热豆腐去!”
“不不不,到时候我自己过去,你还在南街的摊位?我记得你是第三家豆腐摊位。”
“现在有七家豆腐摊了。不过,我还在第三家。”老王大笑。
“是吗,明天一早,我去南街看看。”
从城门外到城内,短短的几十丈距离,叶坤走了半个小时。
平野县纺线厂的工人,也来欢迎姜有德。
有德看见了曾经的女工,拉着她们的手,嘘寒问暖,眼泪模糊……
当天晚上,叶坤在平野县大摆宴席,招待父老代表。
现在的平野县令,是谭四丑。
也就是谭八卯的堂兄弟,当初在牙市负责官卖的小衙役。
叶坤问道:“谭四丑谭大人,这个县令做起来如何,累不累?”
谭四丑急忙起身:“小人只是照葫芦画瓢,按照叶大人以前的规定,治理百姓。所幸父老乡亲感念叶大人的恩德,都支持本县的工作。”
“你好好干,以后给你升官,做个太守。”
叶坤扭头看着干儿子谭八卯:“八卯,你也年纪不小了,老是跟着我东奔西走,南征北战,只怕身体吃不消。要不,你去长沙,做长沙太守,帮着燕六亥吧。”
谭八卯快四十岁了,这几年跟着叶坤,吃了许多苦,还在战场上受过伤。
叶坤打算,让他学着从政,做个太守,以后养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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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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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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