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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一边的何仲书想了想,说道:
“我们诈败,把青铜大炮丢给匈奴兵。但是大炮沉重,匈奴兵想要带走,就会降低速度。然后,我军派轻骑追击,将之歼灭,夺回大炮。”
叶坤点头微笑,询问马伯滔:“是这个意思吗?”
“末将就是这个意思。”马伯滔抱拳。
“好,就按照马伯滔的意见去办。”
叶坤点头同意,又说道:“不过,我们还要埋伏一支精锐力量,截断匈奴兵的退路,扩大战果,将他们一次打服。”
既然占领了雍凉二州,以后就要和匈奴长期打交道了。
叶坤目前没有全歼匈奴的力量,只能让他们知难而退,然后维持和平相处。
如果这时候死磕匈奴,那就中了夏侯昌的奸计,耗尽国力,最后被夏侯昌吞并。
何仲书等人,立刻开始布置。
在蛤蟆背垒土筑台,然后大摇大摆地,将上百门火炮抬上去,炮口对着北方,一路排开。
兵卒们也都懒洋洋的,装出纪律散漫的样子。
阳光下,锃亮的青铜炮,散发出黄金一般的色泽,非常馋人啊。
为了引诱匈奴兵,叶坤命令蛤蟆背的守军,偶尔放上几炮,虚虚实实。
匈奴穷苦,非常缺乏铜铁。
看见这么多大炮,小贤王果然心动了,在三天之后的深夜,发起了突袭。
两路匈奴骑兵,就像旋风一般冲来,杀上蛤蟆背。
对于骑兵来说,只要冲锋速度快,只要分散开来,就不太惧怕这样的大炮。
这种实心的水泥炮弹,只有直接命中目标,才有杀伤力。打击分散的移动目标,杀伤力约等于无。
据说明代后期,和清兵在山海关大战,打了几千发这样的炮弹,只打死清兵两三个人。
匈奴兵一开始害怕这样的大炮,几次交手之后,发现这玩意就是响声吓人,也就不放在眼里了。
蛤蟆背上的守军,外松内紧。
看见匈奴骑兵杀到,装模作样地放了两炮,立刻败退。
匈奴小贤王亲自带兵冲上蛤蟆背,哈哈大笑,指挥兵卒们搬运青铜大炮。
叶坤早就埋伏妥当,命令何仲书与关勇,各带两千骑兵,两路包抄。
抵近敌军之时,乱箭如雨,一轮抛射!
匈奴兵的护甲不行,大多都是皮甲,还不完备。
箭雨战术,对他们来说,杀伤力巨大。
一波箭雨,匈奴兵被杀伤上百。
小贤王一看不对劲,挥刀大喝:“这是汉人的奸计,丢下大炮,快撤!”
可是全军撤退,没有那么容易。
叶坤的铁骑,旋风一般杀到,都是护甲整齐,对匈奴兵形成了碾压。
小贤王急着逃命,不管后军了,带着前军向北方大草原突围。
跑出十几里路,前方忽然亮起火把。
叶坤的伏兵拉起三道铁丝防线,丢出拒马铁丝,堵死了小贤王的退路,齐声大喝:“小贤王,还不投降!”
铁丝防线后面,又是一千强弩手,乱箭齐发。
匈奴兵纷纷中箭,哀嚎求饶。
小贤王自知难逃一劫,躲在战马后面,高声大叫:“不要杀我,我投降,我投降,我愿意归顺汉中王!”
关勇与何仲书的追兵赶到,将没死的匈奴兵,全部活捉。
这一战,杀敌两千多,活捉一千多。
也有许多匈奴兵,趁着夜色跑了,冲进了大沙漠。
叶坤命令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
小贤王和俘虏们,都被暂时关押。
何仲书按照叶坤的授意,恐吓小贤王:
“尔等蛮夷,好大的狗胆,竟敢与我们汉中王为敌。你杀了我们那么多将士,抓走了我们的百姓,汉中王非常生气,这次,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小贤王吓得面如土色,瘫软在地,哀求道:
“何将军,你给我说说好话吧,我也是被夏侯昌骗了。夏侯昌骗我,说汉中王暗弱无能,只要我能打下来雍凉二州,这地方就是我的……”
何仲书冷笑:“那你以后,还要效忠夏侯昌吗?”
“不敢,我以后效忠汉中王,年年进贡,绝不背叛!”
“就怕你口是心非,为了活命而假意归顺!”
何仲书板着脸,说道:“汉中王打算怎么处置你,我可不敢插手。你呀,自求多福吧!”
小贤王还在哀求,何仲书却已经摔门而去。
叶坤不着急,先打扫战场,顺便巡视长城一线。
把小贤王关在小黑屋里,两天之后,叶坤这才提审。
看见叶坤,小贤王就跪下了:
“汉中王,是小王有眼无珠,上了夏侯昌的当。求你大人大量,饶我一命,我从此以后,誓死效忠你!”
“起来吧。”
叶坤抬手示意,让亲兵松绑,皱眉道:“小贤王,你可知道你们匈奴人的祖先,来自何处?”
小贤王一愣,摇头道:“我不清楚,只是听祖先说起过,我们是老天爷的后代……”
“那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叶坤翻白眼,说道:
“我告诉你吧,开天辟地之后,有三皇五帝治世。大禹治水之后,夏朝成立。后来商汤伐桀,夏朝后代之中,有一部分迁往大草原,形成了胡族,就是你们的祖先。你们现在是胡族,其实你我的祖先,都是一家人,说不定还是亲兄弟。”
小贤王瞪眼张嘴,不知道叶坤什么意思。
叶坤敲了敲桌子:“我们本是一家人,你们却来攻打我们的城池,侵占我们的土地,抢劫我们的财富,杀伤我们的同胞。你说,这是不是太无礼?”
“是是是,是我们冒犯汉中王的天威了,求饶恕。”
“可是我们死了那么多人,怎么办?”叶坤眼神犀利:
“我也想饶你,可是我们的百姓不答应啊。他们被你们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许多人,被你们抢去做奴隶。我不想杀你,但是那些百姓,却恨不得一口一口吃了你!”
堂下兵卒一起拔刀大叫:
“叶大人,不可放过小贤王。斩草除根,然后大军打过去,犁庭扫穴,杀光这些蛮夷,为我汉家百姓报仇!”
小贤王吓得发抖,苦苦哀求,团团作揖。
叶坤摆摆手,制止了众人,叹气道:
“两百年前,我们大鼎国的将军,曾经杀得你们匈奴无家可归,人人悲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繁衍,亡我胭脂山,使我妇女无颜色——这首歌,就是你们祖先唱出来的,你知道吧?”
小贤王流汗又流泪,连连点头:“我知道,我们匈奴,其实一直都打不过你们汉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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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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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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