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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大鼎国的老百姓,除了工匠之外,大多数人,并不是很聪明。
因为文化程度不高,老百姓不善于学习;又因为交通不便,技术和经验的传播,受到了限制。
有些山里的老百姓,连扁担都不会用,只会用背篓。
这一点很搞笑,因为世界各国,直到智能工业社会,还有一大半不会使用扁担
印度半岛、非洲、中东、南亚,都是头顶族,运输方式就是用脑袋顶着东西。
华夏国人能熟练使用扁担,对于头顶族来说,简直就是神技!
打猎捕鱼,就更加属于高技能职业了,大鼎国的普通老百姓,大多都不会。
丁丁既然有这个本事,可以大力推广,在部队里展开教学。这样的话,野战部队的肉食,可以自己解决一部分。
月娟笑道:“这个丁丁是谁,这么厉害?”
叶坤笑道:“是我的小师妹,以后介绍你们认识。”
成都城里,有一处小庄园,七八套房子,是月娟小姐的居所。
马娇娇和玉莲春花,都住在这里。
叶坤白天处理政务,检查各项工作,晚上陪着月娟娇娇等人。
公孙二娘闲不住,到处瞎溜达。
第二天晚上,公孙二娘来见叶坤,说道:
“师兄,我发现一个事,可以改进一下,对老百姓大大有利,也能节约许多柴草。”
“节约柴草?”叶坤立刻反应过来了,笑道:“师妹,你说的是改造锅灶的事吧?”
关于老百姓的锅灶,军营的锅灶,叶坤早就想改动了。
可是事情实在太多,顾不上。
军营驻地的锅灶,是分散的小灶,因为技术限制,搞不出大铁锅。青铜大锅可以制作,但是费钱,而且对身体有害。
无论是军营还是老百姓家里,做饭还是用传统的陶釜。
锅灶就更加简单了,讲究人会搭建专门的灶台;
不讲究的穷人家,直接弄几块小石头,在地上围成围栏,把陶土锅吊起来,在下面烧柴就行了。
这样的烹饪方式,严重浪费柴草。
叶坤打算等铁锅工艺再成熟一些,然后结合铁锅,改造锅灶,所以一直在等待。
公孙二娘点点头:“对,我就是要说锅灶的事。我们可以设计一个省草的锅灶,上下通风,也省去了风箱。这种锅灶省草,烧饭又快……”
“我知道,这没什么技术难度。”
叶坤点头,随手画了一张简图:
“普通人家做饭,本来就不需要风箱的。把灶膛加大一下,上面设置烟囱。灶膛下面深挖一尺半,利用热气上升的原理,从下方吸入空气就行了。”
对于古人的各项发明,叶坤认为,那个普通的民用风箱,最鸡肋。
烧饭用风箱,累人。
而且一个风箱的造价,在古代可不便宜。
穿越前,叶坤家乡的风箱,就被全部淘汰了,都改成了下吸气、上通风的简易锅灶。
根据实际使用效果来看,这玩意比风箱灶好用。
所以叶坤认为,除了打铁、熬糖、磨豆腐等特殊行业,家用风箱没有存在的必要。
省下风箱的钱,给家里老人孩子添一件衣服,不香吗?
公孙二娘看过叶坤的图纸,很惊愕:“师兄,你怎么和我想一起去了?”
“我们师兄师妹,心有灵犀嘛。”叶坤嘻嘻一笑,又说道:
“建造这样的锅灶,还需要一个铁制的炉膛。我一直没有推广,就是因为钢铁不足。我算过,一个铁制炉膛,小的需要一斤半铁,大的需要三四斤铁。”
“没有铁,我们不能用砖头代替吗?”
公孙二娘很鄙夷,翻白眼道:“烧制一批特制的砖头,中间留出几道平行的缝隙,一样可以做炉膛。就算是普通的青砖,也能砌出合用的炉膛。”
“呃……还是师妹聪明。”叶坤一愣,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那么这个事,我就交给师妹了,等我安排几个会建造锅灶的工人,和你一起做试验,先从军营开始。”
难得师妹热心,愿意为自己分忧,叶坤也不能打击人家的热情啊。
公孙二娘很开心:“好,我立刻去做新式锅灶,保证好用。”
叶坤很配合,给公孙二娘调拨了几个助手,还让老何父女去帮忙设计。
次日。
公孙二娘在做新式锅灶,叶坤去看重庆西部平行岭谷的修路情况。
修路工程已经进行几个月了,进展很快,超过了叶坤的预期。
叶坤的规划,是在重庆和成都之间,开辟一条高速公路出来。以后运兵运粮、发展商业,都会大有好处。
现场查看的时候,叶坤发现,平行岭谷的大多数山脉,开山修路很容易。
因为山不高,而且岩石不坚硬。
现场开采出来的岩石,都是紫砂石、红砂石,用脚一踩就碎了。
而且山上都是风化的紫红色砂土,上面草木葱茏。
叶坤询问开山的当地民夫:“大哥,这山上的红砂土,好像能种庄稼吧?”
民夫肯定地点头:“山上的紫红色砂土,都能种庄稼,就是经常滑坡。而且太远了,人手不够,也种不完的。”
“真是好地方,没有一寸废土啊。”
叶坤很开心,吩咐文奇:
“重庆这边,冬天不太冷,可以安排流民过来,在山上开荒。从山头开始平整土地,做成梯田。虽然不能种植水稻,但是可以种小麦,还有豆子。芸苔子,也可以试验一下。”
如果能把平行岭谷的荒山开发出来,面积广大,就等于再建半个成都平原了。
再吸收几十万人,也不成问题。
文奇不了解这一带的生态,皱眉说道:
“叶大人,要开荒,就要有配套的水利灌溉。这山头上种地,一旦遇上干旱,岂不是颗粒无收?”
“这里经常干旱吗?”叶坤一笑,询问当地的民夫。
民夫摇摇头:“我们这里雨水充足,干旱的情况,十年九不遇。我们在山上种麦子和豆子,从来不需要浇水。”
重庆还有个名字,叫做雾都。
常年云雾笼罩的地方,是不太可能发生干旱的。
叶坤看着文奇和成都随行官吏:
“文大人,各位大人,欲知山中事,要问山中人。你们作为重庆官吏,还是要深入民间,和乡亲们多多交流,才能全面了解每个地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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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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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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