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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还是继续等吧。
就算打不到猎物,也得天黑回家,省得被村里人笑话。
渐渐黄昏。
还是没有猎物出现。
叶坤正要撤离,却见两只黑鹿,脚步轻盈而来。
咚咚!
叶坤的心,狂跳起来。
黑鹿,在这里又叫山牛,成年黑鹿有两百斤。
眼前的两只黑鹿,显然还没成年,大约五六十斤的样子。
黑鹿很警惕,左右查看,悄悄来到水坑边,低头喝水。
叶坤看准角度,抠动机关,发射弓箭。
崩!
一声脆响,飞箭射出,正中一头黑鹿的腹部。
“呦呦!”
两只黑鹿大惊,拔腿狂奔。
可是只跑出七八步,受伤的黑鹿一头撞倒在地。
随后挣扎而起,窜出七八米,再次倒地。
叶坤飞奔而出,按住了受伤了黑鹿,抽出后腰的小斧头,在它脑袋上用力一锤。
黑鹿抽搐两下,终于不动。
拔出箭杆来看,竟然将黑鹿射了一个对穿。
对付血肉之躯,弩箭的威力果然很大!
试了试,眼前的黑鹿大约六十斤。
叶坤心花怒放,将黑鹿扛起,打道回府。
这鹿肉大补,吃了以后圆房,刚好!
黑夜已经降临。
可是叶坤还没回来。
姜有容很担心,怕叶坤在山里遇上野兽。
隔壁的带喜嫂子倒是热心,带着姜有容一起,央求村里的乡亲们,打着火把来寻找叶坤。
刚刚出村不远,迎面遇上了气喘吁吁的叶坤,肩膀上还扛着一只黑鹿。
“山牛?”
“叶坤,你怎么弄到的山牛?”
“天啊,叶坤真是好运气,竟然打了一头山牛!”
乡亲们震惊了,一起围了过来。
姜有容更是欢喜,低声道:“谢天谢地,大郎回来了……”
“运气好,碰上了这只黑鹿。”
叶坤放下猎物,喘着气说道:“扛着这东西走了七八里路,累死我了……乡亲们帮帮忙,回去我请你们喝肉汤。”
“哦,有肉汤喝了!”
乡亲们雀跃起来。
肉汤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七八个乡亲,争先恐后,抬着黑鹿就走。
一路上叽叽喳喳,喜气洋洋。
村长秦丑,也被惊动了,来到叶坤家里看热闹。
村长大人姓秦,丑时出生,所以叫秦丑。
大鼎国人取名,就是这么轻松随意,潇洒任性。
“这个黑鹿要立刻剥皮,掏出内脏,把鹿肉晾起来。要不,一夜过去,就捂臭了。”
村长也想喝口肉汤,建议大家立刻动手。
叶坤知道村长说得在理,就让乡亲们帮忙剥皮剔骨。
七八个乡亲,收拾一头小鹿,简直小儿科。
不到半个小时,全部处理完毕。
叶坤将两大片鹿肉挂起来,然后割了两斤鹿肉,剁成碎末,加了一斤白米,让姜有容去熬肉汤。
带喜也在厨房帮忙,一共熬了两大罐子鹿肉粥。
村长带着帮忙的乡亲们,吃得满头大汗,赞不绝口。
叶坤倒是大气,又操刀割肉。
帮忙的乡亲,每人半斤鹿肉。
大家捧着那一小块鹿肉,都感动得眼泪哗哗。
村长秦丑主动说道:“叶大郎,明天一早,我陪你去镇上卖鹿肉。帮你看着点,保证算账不会错。”
叶坤点头:“那行,秦丑大哥明天过来叫我。”
其实一只黑鹿,剥皮剔骨去除内脏之后,也就剩下二十五斤肉,还带着排骨。
又被大家吃了一些,分了一些,还剩下二十斤吧。
带着二十斤鹿肉去赶集,对叶坤来说,不算负担。
但是村长好心,叶坤也不好拒绝。
乡亲们吃饱回家的时候,已经半夜了。
叶坤洗了澡,美美地睡觉。
天还没亮,村长秦丑就来了,在窗外招呼叶坤。
叶坤赶紧起来,收拾鹿肉和内脏,和村长一起赶集。
村长吃人嘴短,主动挑起鹿肉,大步流星向前。
来到集镇的时候,日上三竿。
村长扯起嗓门,带着叶坤沿街叫卖。
鹿肉好卖,十个铜板一斤。
鹿角鹿皮和部分内脏,因为可以入药,卖给了生药铺子。
最后,剩下一个鹿头,还有一些零零散散、边边角角的鹿肉和骨头。
叶坤算了算,一共得了两百三十个铜板。
剩下的,干脆不卖了,和村长找地方吃饭去。
村长倒是很熟,找了一家酒馆,让酒家把鹿头拿去炖了,和叶坤小喝几杯。
饭后,叶坤又买了一些白米和糙米,买了一丈细麻布,和村长一起回家。
身上的粗麻衣,穿起来很受罪,浑身刺痛瘙痒。
除此之外,叶坤还给姜有容买了三尺红头绳,一块薄如轻纱的红头巾。
都是丝绸打造的奢侈品哦!
路上,村长秦丑不住地感叹:“叶坤,你发财了,可是不能浪费啊。你看这细麻布,你能穿得起吗?”
“等我有钱了,还打算穿丝绸呢。”
叶坤翻白眼。
我又没花你家银子,关你屁事?
“穿丝绸?你以为你是大财主?”村长也翻白眼:“你要是穿得起丝绸,我把我女儿巧奴,送给你做小妾!”
巧奴?
叶坤的嘴角浮起微笑。
巧奴是个好姑娘,白白净净的,十五六岁,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
可是叶坤不敢胡思乱想,眼前还是发家致富最重要。
进了村子,叶坤和村长分道扬镳,各奔各家。
路过泼皮姚黑夫的家门前,叶坤却听见了打骂声。
禽兽不如的姚黑夫,正在打骂十五岁的妹妹姚彩蝶。
“你个死丫头,整天就知道吃,吃吃吃,家里都被你吃穷了!”
“一锅野菜粥,老子怎么只看见野菜?没看见一粒米,是不是都被你偷吃了?”
姚彩蝶不敢大声哭泣,低声叫道:“哥,家里早就没米了,这野菜,还是我自己挖的……”
叶坤站住脚步,欲言又止,摇摇头走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少惹麻烦吧。
投生是个技术活,谁叫姚彩蝶投生做了姚黑夫的妹妹?
可是叶坤前脚到家,姚黑夫竟然追了过来。
“嘿嘿,叶坤你小子发财了啊。”
姚黑夫也不进门,就在门前的空地上坐下:“你老爹前年打伤了我,把我打得吐血,到现在身体都没好,也不能干活。你小子,赔我五斤白米,算是汤药费吧!”
刚才,姚黑夫看见叶坤背着许多东西赶集回来,立刻有了主意,前来敲竹杠。
反正叶坤老实,欺负他,是姚黑夫的日常项目。
叶坤噗地一笑:“我老爹大前年就死了,难道他前年从棺材里爬出来,把你打了一顿?”
“那就是大前年打我的!”
姚黑夫咬破嘴唇,抹了一手的血,扯着嗓子大叫起来:“老子还在吐血,你也看见了。要是不赔我汤药费,我就跟你拼了,死在你家门前!”58?┱h?
这一嗓子,把半个村的乡亲们都惊动了,都过来吃瓜。
姚黑夫更加带劲,把手上的血抹在脸上,又哭又叫。
可是乡亲们都知道姚黑夫是无赖,压根不信他的鬼话。
而且昨天晚上,许多乡亲吃了叶坤的鹿肉粥,自然帮着叶坤,纷纷指责姚黑夫:
“黑夫,你这就不对了,叶坤老爹是个厚道人,怎么会把你打吐血?”
“你这不是欺负叶坤老实人吗?”
“看人家昨天打了一头山牛,你就眼红?”
姚黑夫被乡亲们挤兑,脸上挂不住,猛地站起破口大骂:“你们吃了叶坤的鹿肉,都帮着他说话。总之,叶坤今天不赔钱,我就跟他玩命!谁敢帮着叶坤,我一个也不放过!”
乡亲们都不说话了,谁也不愿意惹祸上身。
大家都看着叶坤,脸上一片同情。
都知道,叶坤老实,也打不过姚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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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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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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