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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顾祝同的安排,空军的战略航空兵依然对彭萨科拉、迈阿密与查尔斯顿地区的军事目标进行了轰炸。只是,这次顾祝同没有侧重于某个方向,而是让空军向三个地区派出了同样多的轰炸机。
从位置上看,这三个地方位于一个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上。
虽然美军的兵力规模足够庞大,但是真正的精锐部队却不是很多,特别是精锐的装甲部队少之又少。
要知道,在大战爆发前,美军只有一个装甲团,即第一装甲师的前身。当时,美国陆军拥有的坦克还不到五百辆。在组建第一装甲师的时候,巴顿找不到足够多的坦克,只能在吉普车上安装装甲板,拼凑成坦克的样子来训练新兵。可见,美军的装甲部队是在大战期间发展壮大的。
不可否认,美国有极为强大的工业实力,能够生产出足够多的坦克。
根据战后公布的资料,美国在大战期间生产的坦克战车占轴心国集团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五,超过了红俄,为大战期间的第二大坦克生产国,总产量仅次于中国,几乎是排第四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两倍。
问题是,美军几乎没有获得参与大规模装甲作战的机会。
在进行本土保卫战之前,美军参与的规模最大的装甲作战是在北非战场上,即由巴顿指挥的远征军与德意联军之间的战斗。
显然,美军真正欠缺的就是优秀的坦克兵,特别是装甲部队指挥官。
要知道,在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陆军中,绝不缺乏优秀的装甲部队指挥官,而且中德的装甲部队都获得了足够多的锻炼机会。在广袤的大陆战场上,装甲部队有的是舞台。而且是真正的主角。
当时,美军名义上有近三十个装甲师,可是算得上精锐的不到十个。
更要命的是,第一装甲师与第二装甲师在古巴全军覆没,而留守本土的精锐装甲师仅剩下七个。
这七个装甲师中,有一个在西海岸地区作战,四个部署在东海岸北部地区。一个部署在五大湖地区。
也就是说,只有一个精锐装甲师部署在南部地区。
这就是第四十一装甲师。
当然。所谓的“精锐”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即相当于那些算不上精锐的美军装甲师。
第四十一装甲师是在一九四二年初组建的,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前往北非作战。可惜的是,该师形成战斗力的时候,北非的战斗已经结束。随后,第四十一装甲师被派往英国,为反攻欧洲大陆做准备。在英国逗留了两年多。第四十一装甲师最终没有等到反攻欧洲大陆的那一天,反而目睹了英国战败投降的全过程。当时,美国当局试图推翻英国政权,第四十一装甲师接到了一个特殊任务,即在必要的时候攻入伦敦,攻占唐宁街,控制包括首相府在内的重要行政机构。只是,在最后关头,美国当局放弃这个极有冒险精神的念头,第四十一装甲师也在英国正式投降之前离开了英国。只是。在撤离英国的时候,第四十一装甲师留下了几乎所有重装备,只带走了轻便武器。最终,第四十一装甲师的大部分武器装备都落入了德军手里,而且很多都被德军拿去做测试,以了解美制坦克战车的性能。当然,也有一部分被转交给了中国陆军,用来做类似的测试。必须承认。当时美军装备非常精良,使用的材料也非常到位,其M4“超级谢尔曼”坦克在防护、火力与机动性能上。与德军的“黑豹”、以及中国陆军的“东北虎”式中型坦克不相上下。回到本土后,第四十一装甲师重新组建。再次获得了坦克战车,并且以其在海外部署数年的经历,成为了美国陆中九大王牌装甲部队之一。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第四十一装甲师就以佐治亚州的梅肯为基地,驻扎在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
有趣的是,梅肯就在彭萨科拉与查尔斯顿之间,离迈阿密远得多。
当然,梅肯是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的交通中心,从该城通过的有两条铁路与四条州际公路,铁路分别通往北面的亚特兰大与南面的杰克逊维尔,州际公路则分别通往萨凡纳、麦克雷、莱克城与亚特兰大。虽然除了亚特兰大,其他都是中小城镇,但是萨凡纳的公路沿着海岸线分别通往查尔斯顿与杰克逊维尔,莱克城的公路往西直达彭萨科拉,往东到达杰克逊维尔,往南则通到坦帕与迈阿密。
从这一部署就看得出来,美军没有打算守卫迈阿密。
战后公布的资料,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时,美军的作战计划中,如果中国海军陆战队攻打迈阿密,佛罗里达半岛的美军将逐步撤往杰克逊维尔,在杰克逊维尔到塔拉哈西建立防线,重点守卫莱克城与莱夫奥克。如果有必要,美军还将炸掉萨旺尼河上的水坝,用洪水淹没河流下游的平原地区,并且炸掉沿途的所有桥梁。总而言之,美军不会在佛罗里达半岛上与中**队进行决战,而会尽可能的让中**队留在半岛里面。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十一装甲师的地位无可替代。
要知道,第四十一装甲师是当时美军中最主要的机动兵力。从梅肯出发,第四十一装甲师只需要两天就能到达莱克城。如果杰克逊维尔遭到攻击,第四十一装甲师则能在三天之内赶到。
当然,美军也考虑过其他情况,比如中**队在彭萨科拉或者查尔斯顿登陆。
果真如此的话,第四十一装甲师开赴彭萨科拉与查尔斯顿,最多只需要三天。如果行进途中没有遭到轰炸,两天就能到达。
可见,第四十一装甲师的部署位置,离美军主要防御地点的距离都差不多。
问题是,一个装甲师能有什么用?
虽然根据陆战队特种侦察兵提供的情报,第四十一装甲师已经得到加强,兵力规模扩大了许多,仅坦克就超过了五百辆,且三分之一是“潘兴”式重型坦克,少许还是加强了火力的改进型“潘兴”,此外还有不少于四百门的突击炮、五百多辆半履带式装甲车,以及上千辆军用吉普车与卡车,官兵总数不低于两万。可以说,其规模超过了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所有装甲师,与红俄的装甲军旗鼓相当。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美军各级部队的编制规模一向比较大。但是这仍然是一个装甲师,而不是一个装甲军,而且数量众多的坦克战车并不意味着有着同等的战斗力。
要知道,坦克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
大战初期,各个交战国都偏爱重型坦克。主要就是,当时的中型坦克普遍存在火力偏弱的问题。比如德军在大战初期使用的三号坦克,配备的是三十五毫米坦克炮,仅能对付一些在大战前生产的轻型坦克,即便是在德俄战争初期充当主力的四号坦克,其坦克炮的威力也差强人意。
只是,到了大战中期,中国、德意志第二帝国与红俄都把重点放在了中型坦克上。
原因很简单,技术上的进步,赋予了中型坦克足够强大的火力,使中型坦克具备了与重型坦克交战的能力。与重型坦克相比,中型坦克的机动性更加有益,因此也更加适合执行攻击任务。
正是如此,中德俄才研制出了几种先进的中型坦克,比如德军的“黑豹”,红俄的T34与中国陆军的“东北虎”式中型坦克。
问题是,美军并没有认清这一点,反而认为重型坦克火力强、防护好,战斗力更强。
事实上,到了大战后期,中型坦克与重型坦克的火力差距已经很小了,特别是在各种新式中型坦克装上了大口径、高倍径的坦克炮之后,在火力上已经丝毫不比装备同样坦克炮的重型坦克差。至于防护,在坦克炮的威力足够大的情况下,再好的防护也不可能让坦克不被摧毁。比如,德军曾疯狂的追求防护,设计出了一种重达一百八十吨的超级坦克,而这种坦克毫无实战价值。原因很简单,巨大的重量,不但使其根本没有机动性可言,甚至无法在绝大部分道路上行驶。
实战早就证明,只有在火力、防护与机动性之间形成平衡,才是优秀的坦克。
显然,“潘兴”是重型坦克,而不是性能均衡的中型坦克。
在实战中,重型坦克主要用于对机动性要求不高的防御作战。问题是,第四十一装甲师承担的是机动作战任务。对第四十一装甲师而言,最大的问题不是能否击败对手,而是能否顺利进入战场。
再说了,一个装甲师,对于广袤的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来说,也确实太少了。
如果几处地点同时遭到攻击,第四十一装甲师就将分身乏术。如果对中国海军陆战队的登陆方向判断错误,第四十一装甲师更这有疲于奔命。(未完待续)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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