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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我当仵作这些年 > 尊尸重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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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这殡仪馆的人真是缺大德啊!居然连死人都不放过!这样的人真是会不得好死啊!”死者的家属表现出强烈的愤怒。他们浩浩荡荡的集结准备去殡仪馆讨个说法。

    “等等,我在殡仪馆呆过,我知道只要是殡仪馆工作人员他们都有机会接触到死者。而殡仪馆的工人少说也有几十人。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对他们逐一排查,没有精力也没有这权利。而且像你们这样盲目的去讨要说法,那很有可能打草惊蛇,让犯罪人毁灭证据,到时候只要他们来个死不承认,就是一件无头案了。”我都很诧异,一向学渣的我分析起这事来逻辑竟然这么强。

    “那就叫殡仪馆把视频录像调出来,我就不信他可以把视频录像给删掉吧。”死者的父亲义愤填膺的说道。

    他这法子表面上看是无懈可击,但实际上远远偏离了现实。因为殡仪馆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每个停尸间都没有安装摄像头,所以根本就没有他所说视频录像,正因为这样作案人才会这样肆无忌惮。

    听我这么一说,死者的家属们顿时像泄气的皮球不知如何是好。

    “那这件事总不能这么就算了吧!她死后受了这么大的侮辱,我却无能为力,以后我还有什么脸面去九泉之下见她。”死者的老公哭的像个孩子。

    他这一哭其他家属的情绪就更控制不住了乌泱泱哭成一片,加上这悲伤的丧乐,弄的年轻我都有点愁上心头。

    “如果就这么算了,那你们还请我这个仵作来干嘛?既然活人没办法,那就让尸体来说话,她说的话最直接有效。”二舅缓缓的说道。

    灵堂本来就阴森,二舅这么一说,众人不禁都吓得打了个冷颤。

    “二舅,你是想要让她诈尸吗?”我道出了众人心中的恐惧。

    “胡说八道些什么呢,我有这本事也不至于活的这么辛苦了。大外甥,我们身为仵作那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不是?我的意思是从作案者留在尸体上的线索找证据。比如说,你看,死者身上多处留有齿痕,多处器官伤口呈参次不齐状,极有可能是人为咬下的,而且从伤口来判断作案者应该是个年轻人。”二舅指着棺材内的女尸说道。

    二舅一说大家恍然大悟,人成年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牙齿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甚至严重损伤,但从死者的伤口上看切口齐整而且干脆,上了年纪的人必然没有这么的牙口,这就直接而有效的缩小了侦查范围了。

    “更为重要的是,人的生命一旦结束,全身血液就开始停滞,所以尸体手外力影响留下的痕迹就越明显。从死者的身体留下的摸痕来看,右边深左边浅,说明作案者的惯用手是左手,也就是说他极有可能是个左撇子。更奇怪的是作案者大拇指所到之处隐隐有段凹痕,那就说明他的大拇指有个硬物,应该是长了个类似鱼鳞痣之类的东西。”二舅分析的头头是道。

    “二舅,我觉得你这推理有失偏颇,作案者戴了个戒指也说不定啊。”我很怀疑的说道。

    二舅斜瞟了我一眼,满眼都是鄙视的目光,以一个十分病态的口吻对我说道:“别以为谁都像你一样犯二,干出大拇指戴戒指这种没脑子的事,以为自己武当派掌门吗?”

    我一听顿时哑口无言,顿时也为自己的智商感到着急,也终于懂了二舅口中所说的让尸体说话是什么意思,以前一直以为二舅以仵作自居是给自己戴高帽,原来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那么说二舅刚才那番推理也就算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了,没想到一向老不正紧的他还真有两把刷子,这不得不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朝着他竖起来大拇指极为敬佩的说道:“二舅真乃神人也,简直比包青天还牛逼啊。”

    “我不会告诉你,包拯也是出自仵作世家的。你二舅我是生错了时代,要是生在古代,指不定和他一样也是一个名垂青史的断案官。”二舅为自己的遭遇感到异常的惋惜。

    “二舅活着不好吗?名垂青史的人可全都死了。”我就受不了他这么臭屁,所以阴阳怪气的说道。

    二舅很是愤怒的白了我一眼,然后吩咐死者家属报警,根据他给的线索去排查,务必赶快找到死者的残缺部位,消除掉死者怨气,然后一并入土为安。

    死者的家属也不敢怠慢,赶紧依照二舅的意思着手操办。

    有了二舅推理出的这些线索,巡捕办案就十分方便了。经过排查他们很快就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姓刘的入殓师身上,他基本符合二舅形容的那些特征,巡捕很快就将他控制。起初他还死不承认,坚决贯彻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个理念。直至巡捕在他住所的冰箱凉藏室找到死者的部分器官之后,他这才坦诚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大概就是说自己因为这份职业的缘故找不到对象,长期的孤独寂寞冷导致了自己心理有些扭曲。那天他给死者化妆,看见死者美艳的妆容思想上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见色起义对死者做了不敬之事。他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的后悔和惭愧,希望警察同志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令人震惊的是,正如二舅所说案犯的右大拇指上果真长着一颗寻常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鱼鳞痣,这就是受害者身上那些血痕的由来。他这项颇具成果性的推断让众人觉得惊为天人,这也让他以后多了一项吹牛炫耀的资本。

    然而事实并非他所说的那样,警察继续在他的住所搜查出了更多死者的不同部位器官,原来这瘪犊子压根就是个惯犯,是一个十足的恋尸癖。死者入殓时画好遗妆之后家属就不会近再距离接触了,更别说被寿衣裹盖的其他部位。他正是利用这点才会这样毫无忌惮的作案,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这次他是彻底的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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