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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了这件案子找我,是纪局的意思呢,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纪局的意思。”
“好,我要检查一遍尸体。”
“啊?”
公安局是没有设置停尸房的,所有刑事案发现的受害人尸体都是存放在了与公安局是合作单位关系的第一人民医院里。
法医老张在前面带路,说道:“唉,要说也奇了怪了,认尸通告都发出去三四天了,这也没个动静。”
“没人来认尸吗?”
“没有,就连打电话来的都没一个。咱们到了,就这里。”老张推开了太平间的门,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老张走到了那个硕大的铁皮柜前,看了一眼编号,就跟拉抽屉似的拉开了一个。只见无名死者平静地躺在了里面,一张白布单子只盖到了胸口的位置。
苏仲为了配合工作,也是穿着全套的手术服,他走过来凝视着死者。
“我们把尸体抬出来吧?”老张说着,伸手去搬尸体。
“不用,先这样。”苏仲仔细端详着死者,他很受,受得皮包骨头。苏仲掀开了盖在死者身上的白布,法医勘验的刀口从他的胸口一直拖到了小腹的位置,被粗针大线地缝上了。
“死者的胃检查过了吗?”
老张点点头:“吃的挺杂的,牛羊肉,米饭,菜,哦对,还有面包和烧烤。”
苏仲沉默了一会儿,又拿出了死者的两只手对比着看了一下,眼神变得越来越严肃了。
“苏仲,是不是发现什么了?”丁晴问道。
苏仲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死者的名字是什么,但我应该知道他的职业了。张法医,帮个忙,把尸体抬出来,我看一下他的脚。”老张心想:刚才你还说不用搬呢。他和苏仲两人合力,把尸体搬到了一张台子上。
苏仲这一次开始仔细观察起了死者的双腿和双脚。过了一会儿,他频频点头。
丁晴受不了他这样故弄玄虚,问道:“到底看出来什么了?”
“死者应该是个流浪汉。”
“你是怎么知道的?”
苏仲笑了一下:“很简单,你们看死者的身材,瘦成了这样,就连几根肋骨都能数清楚。另外,他的手指和脚趾都有冻伤,证明条件过得很苦。头发这么长,也没有发型,下巴的刀口应该是剃须刮伤的。还有这里。”
苏仲不顾忌讳,翻过了凶手的身子,指着他臀部一处伤疤说道:“这个我想可能是狗咬的伤痕,处理不及时,变成了这样。”
“老张,你刚才说死者的胃里发现了大鱼大肉?”丁晴问老张。
老张木然地点点头:“用餐时间大概在死者死亡的三四个小时前。”
丁晴扭头看向苏仲:“如果死者是流浪汉的话,这些又怎么解释?”
苏仲却蛮不在乎地说道:“很简单啊,这顿饭是凶手请他吃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没穿衣服了。”
“为什么?”“死者的衣服会暴露他的身份,凶手给他换上自己的衣服也不现实,因为死者的身材很矮,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流浪汉是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包括身份证,所以凶手也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地隐瞒他身份。只是事有凑巧,你们警察被眼前的假象迷惑住了。”
他这句话,等于侮辱了长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所有人,丁晴愤怒:“你……”后面的话却说不出来了。自从发现尸体后,刑侦支队的所有人夜以继日地工作,却始终未能查出死者的身份。没想到苏仲这么快就有了突破。
但苏仲不是神,他所能得到的信息只有这么多。两人离开了人民医院,路上的时候丁晴忽然问道:“你不是研究犯罪心理学吗,怎么推理也有一套?”
苏仲没有看她,只是边走边说道:“学问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犯罪侧写这些不就是需要通过表象推理出更深层的东西吗?”他笑了一下:“你不懂。”
丁晴的内心不服气,心想:我哪里不懂了?明明是你喜欢故弄玄虚。
“那接下来怎么办?”
苏仲沉吟片刻:“你回去向邓队说明这里的情况吧,我自己去趟案发现场。”“你一个人?我开车送你去吧。”
苏仲只是摆了摆手就走远了:“晚上茶馆见。”
丁晴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和苏仲一起去案发现场,那里她已经去过两次了。她怀疑这是不是一种习惯,遇到刑事案件,她本能地想到苏仲。
纪长安为什么会点名苏仲?原因全在于今天早上的晨会,因为刑侦工作迟迟没有进展,纪长安点名批评了刑侦队的所有队员。在散会后,丁晴壮着胆子敲开了副局长办公室的门,向纪长安提议:“要不找苏仲来帮忙?”
纪长安点头同意了。身为主抓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他没有手底下那些人的小心思。对于这位饱经风霜的老局长来说,一切以大局为重,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何况苏仲是黄维扬的得意门生,已经数次协助市局的刑侦工作了。
丁晴狠狠地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真是傻瓜,老想他干什么?她开车回到了市局,向邓毅爵报告的苏仲的工作进展。
苏仲则是乘坐一辆公交车,慢慢悠悠地来到了万春山。当他来到这里后,已经是傍晚了。夕阳的红霞披在了巍峨绵亘的山体上,犹如一幅绚丽的画卷。
不过他来这里可不是欣赏风景的。苏仲并没有急着上山,而是在山脚下坐了一会儿。他坐在了一块山石上,静静地观看着远处公路上人来人往。
天渐渐黑了,苏仲这才吸了一口气,开始爬山。晚上的山路并不好走,苏仲不得不打亮了手机上的手电筒,照着脚下的路。
案发那一天,长霞市下着鹅毛大雪。凶手抛尸必然是在半夜,这可真是一个不要命的主儿。背着(或者是扛着)一具尸体,顶着风雪天上山,然后抛尸山顶。
这孙子就算是超人也会累得喘气。苏仲想到这里,开始模仿着凶手喘着粗气往上走。他想象自己背着一百斤的重物,脚下是厚厚的积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摔倒。
当他爬上山顶后,花费了一个半小时。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凌晨的两点半,爬到山顶至少需要需要一个半小时,算上猥亵及抛尸的时间,他爬到山顶估计是五点半到六点之间,绝对不可能超过七点。现在是冬天,那个时间还没有亮。但是他处理完一切后,又马上顺着来时的路下了山。
这小子抛尸于此,可谓艺高人胆大!因为万一大雪停了,他就可能留下足迹。苏仲断定,这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由于紧张害怕,只想着让这具尸体远离自己。凶手不是附近的住户,有车!条件应该还不错,对万春山附近的环境很熟悉。
晚上九点了,丁晴坐在了剑阁闻铃的雅间里不耐烦地看着时间。
汤颜泽进来了,端着茶盘,上面的茶则放着茶叶:“来,给你换一泡茶。”
“还喝什么啊?我都喝了五六泡了,现在都有点儿醉茶了。”
“呵呵,别急,等他来了好好骂骂他。你不喝茶就算了,走吧,我们去外面。”
“外面的客人走啦,什么客人啊?”
“一个房地产公司的,想请我过去商演。”
两人走到了外面的大堂,刚坐下来,就见茶馆的门被推开了,苏仲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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